再次醒来,沈厌闻到的是消毒水的味道。
他缓缓睁开眼睛。
好亮。
沈厌用小手捂住眼睛,了一分钟才敢睁开。
和他住的潮湿阴暗的小屋不一样,这个地方很明亮。
入目是乾净的白色。
身上的被子是软的,比他在福利院的要软得多,也要乾净得多,一点脏污都看不见。
沈厌用手费劲撑著身体,坐起来。
这才发现,他的手上掛著一个吊瓶。
还在滴水。
这是什么东西?
沈厌很慢地眨了一下眼睫,看著自己手背上的东西。
他没有见过。
针扎在手背上好像一点也不疼。
沈厌不敢擅自动手脚,害怕做错事,只敢把藏在被子里的手指綣缩起来,很侷促地观察了一下四周。
观察了十分钟,得出一个猜测,这里好像是医院。
沈厌偷偷在电视里面看过,电视剧里演员演戏就在这样的场景中演的。
在福利院里,没有医院,包括附近的地方也没有。
只有一个小隔间。
平常如果有孩子生病,都是在那里拿感冒药。
沈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地方。
他像是误入大城市的小乞丐,在病房里,更是显得格格不入。
儘管身上的脏衣服被换成了乾净的病號服,可是脸上的茫然与无措,仍然彰显著他的身份。
他不属於这里。
沈厌又在床上呆呆地坐了很久。
直到半小时后,看到一个打扮很漂亮的女孩走进来。
她的头髮不长也不短,比锁骨处要长一点,白净的脸蛋很可爱,头髮上別著一个发卡。
和福利院那些小孩头上的草莓、兔子、蝴蝶结髮卡不一样。
女孩头上的发卡款式简单,色彩也不鲜艷,却出奇地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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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好像比他大一点。
声音也很好听,“你醒了?”
黎昭月是第二天早上过来的。
在家里吃过了早饭,一大早就让王叔送她来了这里。
一进门,就看到沈厌呆愣愣地望著她,好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小玩偶。
黎昭月微微皱眉,昨天带沈厌来医院他是昏迷著的。
医生检查发现他身上有很多伤。
掌心也是。
伤口被雨水冲刷了不知道多久,都溃烂了,了不少时间才清理包扎好。
黎昭月走过去,把手上提著的包装袋放在旁边的小桌子上,那是她刚从楼下买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