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意外的发现
“叫孤兽见鬼去吧!我要回城了。”
猎人在后院一边剥着那头被他打死的驼鹿的皮,一边下定决心。
这头鹿长得很瘦,又很年轻,从它身上剥皮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得需要点儿耐心。皮里的膜和肉紧紧地长在了一起,每一寸都得用刀子才割得下来。
“折腾够了,也该回城了,不然就得被这老妖怪戏弄一辈子。第一次打猎就收获了这样的战利品,还是不错的。至少有两只角呀。”
猎人在心里劝着自己,尽量说服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丢人的,可在他的脑子里总有一些难受的感觉挥之不去。
大胡子的嘲笑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他现在心里很清楚,农民为什么嘲笑敌视他了。因为他们把孤兽当成了自己人,而他——这个城里人、少爷,在他们眼中是个地地道道的外人。他们自己就是这森林里的居民,他们爱这头森林巨兽。孤兽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伤害,他们也不希望它死去。孤兽是他们的骄傲,所以那些企图加害于他们爱兽的人,总是被他们看笑话。他们和孤兽是一伙的,同这恐怖的荒山野林也是一伙的。
猎人经受了巨大的失败,在农民的眼里,他成为一个被嘲笑的对象,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
现在连他自己也意识到,像“孤兽头颅”这样的战利品,自己不配占有。
“少吃了几年饭!”他用大胡子的话气愤地骂着自己,“就留下来和孤兽做伴去吧,那样,过一段时间就会像了解城市一样熟悉森林了,那时候再去打猎吧。”
第二天早晨,当他剥完了鹿皮的时候,拉里翁走到了他的跟前。
“给你!邮递员送来的信,好像是从城里来的。”
农民给了他一张窄窄的蓝信封,上面是几行秀气的女人笔迹。猎人感到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他生气地嘟囔着:
“姐姐来的!塞我兜里吧,我过会儿看。”拉里翁把信封放到了他的兜里,坐下来,天南海北地侃起大山来。
猎人赶忙把手里的活干完,洗了洗手,拿起猎枪就走,说到森林里去。
他的双脚自觉地把他带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沼泽地。他在一个树墩上坐了下来,把猎枪靠在树上,陷入了沉思。
那封尚未拆封的信在上衣里面的口袋里,“嘎吱”响了一下。可他并不急着读信,故意拖延时间,就像一个人在跳进冷水之前那样犹豫不决。
“哼,有什么呀,”他想,“让她笑去吧!我也不能真的辍学天天在这儿冒险呀。她想必还没有一个人在森林里过夜的经历吧。让她试试就知道了,或者让她和孤兽见见面。我可受够了!”
一封信并不代表什么,这一点他自己也知道。可是承认自己害怕打开这封信,害怕读那些嘲讽的句子,这对他来说更难受。
猎人抬起头来,看了看那片沼泽。
那里一望无际,遍布着数不清的黄色土墩,土墩上的野草都已经枯萎了,死气沉沉地垂下了头。黄褐色的冷水在野草下面若隐若现,令人生畏。离岸不远的地方,一片浓郁的林墙,像古堡一样巍然屹立——那是沼泽中的一个小岛。
“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了,”猎人望着这片荒凉的沼泽,竟然惆怅起来。而这蛮荒之地的景色,现在看来竟然出奇的美丽。“那些默默无闻的土堆隐藏了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啊!你可以痛恨这个地方,但你却不能忘记它。”
猎人从沉思中醒来,掏出信读了起来。
信里没有称呼,直接写道:
昨天大家读了你的信,争论了好久,甚至有人建议打赌,说你不可能打死孤兽。
可我知道,无论野兽再怎么聪明、强大,最后都会败在人的手下的。所以现在我好像已经开始恨你了。
“这是什么意思?”猎人一下子蒙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