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朝创建者的一些诰誓中,征服者列举了商代政府及王廷的罪状。对于商代王廷的主要控罪是耽于享乐,罔顾人民,特别是纵酒。但是对于献祭举行的频繁、奢纵、残忍却未加以控诉或谴责。这一事实显示着新的征服者并不认为商代宗教有什么不寻常的残忍或是不当的地方。
但是周征服者似乎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虽然它包括了一些祖先崇拜的特征,却并没有加以强调,也没有制定过任何繁复的礼仪。另一方面,有许多证据说明这一西方民族是一个最高神,就是他们所谓“帝”或“上帝”的崇拜者。
安阳甲骨卜辞使许多学者推断“帝”甚或“上帝”的观念对商人是并不陌生的。商人有一种奉少数祖先为神明,也就是说赠以“帝”号的风俗,这似乎是很确实的。另一件事,也似乎是很可能的,就是商人随着时间的演进而发展出来“上帝”最高神,也就是他们的始祖。那是一个部族神。时常,一位在战争及和平时有丰功伟绩的伟大祖先会被提升到神的阶级,并且成为最高神的陪享者。对于神或祖神的祭献也叫做“禘”。傅斯年先生在所著《性命古训辩证》中列举了用有“帝”字的六十三条甲骨卜辞。在这些条卜辞中,有十七次用“帝”字来指称对于神圣祖先的祭祀;六次用为祖神的尊称;
二十六次用为“神”的尊称而没有附加其他形容字。在最后一类里,帝(god)据说能“致雨”、“止雨”、“降饥馑”等等。这无疑的暗示着一种一个有意识有权力的神的观念——一种有神论的观念,这种观念似乎曾经由于更具优势的祖先崇拜的祭祀而在发展上受到抑制与阻碍。
周民族在与商文化的长时期接触中逐渐接受了商民族的部族神作为他们自己的神,并且认成是自己的始祖。由于其他种族或部落的借用,商人的神逐渐失去了他的部族属性,而终于变成了遍在的神和最高的主宰。
周人的宗教赞颂诗和政治上的诰誓显示出一种非常深挚的宗教热诚。他们似乎深信,神不满于商代统治者的昏庸无道,因此把它的宠命(译者按:就是所谓周武王受命年之命)传赐给周人。他们在战场上的口号是:
上帝临女,无弍尔心。[17]
他们对于自己伟大的王的赞辞是:
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假哉天命。[18]
早期周人似乎发展出来一种含混的观念,以为上帝住在天上,他们有几位伟大的王也会到那里去,且与上帝同在。一首关于文王的颂诗曾这样说:
文王在上,……文王陟降,在帝左右。[19]
又在另一首诗里:
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20]
这几节诗似乎指出,周人对于上帝和少数先王所居住的天的观念是有限度的。这几位先王由于特殊的德能勋业而被允许和上帝同在。
这样具有独占性的天堂,平民是不能分享的,平民大多数是商人,他们受着新的统治阶级的封建诸侯的统治。有些诸侯是从周王朝获得他们原来的采邑的。这些商人继续信奉他们的崇拜祖先的宗教。
但是这种奢纵的皇家祖先崇拜宗教的伟大时代已经永远的消逝了。伟大的每年周而复始的日祀——周祭也消逝了。大规模的人殉也消逝了。博学的皇家祭祀阶级也贬降为职业的巫史阶级(professionalclassofsdpriests),而靠着在大多数平民和少数统治贵族的家庭中表演和协助殡葬和祭祀讨生活。国家的灾患和个人的贫困已经深深地给他们灌输了谦逊温顺的教训。因此这一巫史阶级便获得了“儒”的统称,意思就是温顺和懦弱。他们仍然传授和表演殡丧和祖先崇拜的传统仪式。
在周代和后来独立相伐的战国时期(1100~250B。C。),统治阶级信神论的宗教(theisti)和平民更占优势的祖先崇拜宗教似乎已经相互影响而渐渐地融合成为一个可以恰当的称为“华夏宗教”(theSiniti)的宗教,一种很简化了的祖先崇拜,跟有神论的特性共存,像普遍承认和崇拜着一位高踞于其它小神之上的“天”或“上帝”。主要不同的一点就是长久的居丧期——为父母居丧三年——这原是商人一般奉行的,却长久遭受到周朝统治阶级的反对。这在300B。C。孟子的时代也仍是如此。直到公元二世纪以后,三年之丧才渐渐法定为政府官员的应遵守的礼法。
四
关于中国人最早对于人类死后遗存的观念,我们究能知道些什么呢?
首先让我们来观察一下古代在一个人死去的时候举行的“招魂”仪式。这种仪式见于最早的仪典,而且似乎曾普遍的奉行于华夏宗教的早期,就是所谓“复”的仪式。
当一个人被发现已经死去的时候,他的家属立刻拿着死者的一套衣服,登升屋顶,面向正北,挥动死者衣服而号告:“皋、某、复!”三呼而反,抛下衣服,再从屋上下来,拾起衣服,覆于死者身上,然后奉食于死者。[21]。
这一古老的仪式暗示着一种观念,即一个人死了以后,有些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体内出来,且似曾升到天上。因此需在屋顶上举行招复的仪式。
这种招魂的仪式也许暗示着藉企望召回逃离的一些东西而使死者复生,奉献食物这一点也似乎暗示着一种信仰,就是某些东西确实被召回来了,虽然这不能使死者复生,却认为是居留在家里,且接受祭献。
那么人死后从他身上出来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呢?那就是人的“光”或“魂”。在最早的文献上,是即所谓“魄”,就语源学上说,意思就是白色和亮光。值得注意的就是同一个名字“魄”在古代铜器铭文和记载上是用来指称新月增长中的光。新月以后的增长光亮时期即所谓“既生魄”;而满月后的末期,则称之为“既死魄”。原始的中国人似曾认为月有盈亏就是“魄”,即它的“白光”或“魄”的周期性的生和死。
依次类推,早期的中国人也就认为死是人的魄,即“光”或“魄”的离去。这种类推可能起源于“os;-the-wisp”,即中国人现在所说的“鬼火”。在古代“魄”认为是赋予人生命,知识和智慧的。人死,则魄离人体而变成或认为“鬼”,一种是幽灵或魔鬼。但是灵魄脱离人体也许是缓慢的随着生活力的衰退,魄就那么一点一点脱离身体了。迟至元前第六和第七世纪,学者和政治家在谈到一个人的智慧衰退情形时,就说是“天夺其魄”——意思是说,他将不久于人世了(见《左传》宣十五年,襄二十九年)。
不过后来,魄的观念却慢慢地为新的灵魂观念所取代了;认为灵魂是行动灵活飘然而无形、无色的东西。它很像是从活人口里出来的气息。这就是所谓“魂”。渐渐地,原来“魄”字便不再用来表示赋予生命和光亮的灵魂的意思,而衍变为意指体躯和体力了。
“魂”字,就语源学来说,跟“云”字一样,都意指“云”。云,飘浮,比盈亏之月的皎白部分也似乎更为自由轻灵。“魂”的概念可能是源于南方民族,因为他们把“复”(召呼死者)的仪式叫做“招魂”。
当哲学家们把重要的阴阳观念视为宇宙间的主动和被动的两大力量的时候,他们是当然也尝试要协调不同民族的信仰,而且认为人的灵魂包含着一种静止而不活动的“魄”和一种更活动而为云状的“魂”。
公元前六世纪以后,人们便渐渐地习于把人的灵魂称为“魂”或“魂魄”。在讨论到由于八年前一位曾有权势的政治家被谋杀的鬼魂出现而引起的普遍**的时候,名政治家子产(死于公元前522年),当时最聪明的人之一曾说,一个死于非命的强人会变成危害人类的幽灵的。他的解释是这样:
“人生始生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厉,况良霄(被杀的政治家,他的出现已传遍全城),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数世之卿,从政三世矣……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而强死,做为鬼,不亦宜乎?”(《左传》昭公七年)
另外一个故事,叙述当时南方吴国另外的一个聪明人季札,他(约在公元前515年)负着外交使命而在北方旅行,旅途中他的爱子死去了。孔子由于这位习于礼的伟大哲学家季札的盛名的感召曾往而观葬。既封墓,季子左袒绕墓三呼道:“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仪式既毕,季札便继续登程了。
这两个常被引述的故事或可指出:一些贤智之士意在从矛盾纷纭的流行信仰基础上抽出一些有关人类“残存”永生(survival)的一般观念。这种一般性的理论,为方便计可援用下列的几句经文加以简赅的说明:“体魄则降,知气在上(《礼运》)。又“魂迷归于天;形魄归于地”(《郊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