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离相者,为令回光返照以证性也。性既证得,正须现相。然欲证果后,不沉空滞寂,又须修因时,观空而不偏空。此所以既令不取,复令不灭,两边不著耳。
且佛理、佛说,无不圆妙。虽只说不取相,其实已通于性。何以言之?一有所取,便成为相而非性矣。故二乘偏于性边,佛则呵斥之曰“沉空滞寂,未能见性”。盖曰沉、曰滞,即形容其取著之相也。沉滞之相现,不沉滞之性隐矣。故曰未见性也。所以不取相一语,贯彻二边,当如是领会也。
至如此中,不曰有来去,亦不曰无来去。但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双照二边,尤为圆融。何以故?若定说有来去,则偏于相边矣。若定说无来去,又偏于非相边矣。今如是双照二边而说,正显性相双融之义也。性相双融,便是平等一如也。又如“如来”一名,虽以称法身,其实已含有二身。不然,“来”字无所属矣。所以即此名称,已足显明虽有三数,而非三体之义。前约“如”字明义,则通于诸法边,而曰“诸法如义”。今约“来”字明义,则通于不来不去边,而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此皆世尊苦口婆心,教导学人于佛说之一切法,皆当如是了解。便能通达乎性相一如,法界平等也。
而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之义,亦由是而通达矣。盖如而来,即不灭相之谓也。来而如,即不著相之谓也;而若见诸相非相者,意谓即诸相而见其非相,便是不著不灭,便与如来之义相应,故能见如来也。
且如而来,乃是不著时便不灭;来而如,乃是不灭时仍不著。所以不住涅槃,不住生死,是同时的。是一无所住的。故行人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也。若能如是了解而通达之,则性也、相也、一切分别、一切执著,自然化除,自然无念,自然无有挂碍颠倒。故曰“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度一切苦”。一切行人,若领会得此科之义,应观一切对待之相,既不能离绝待之性而别有,而绝待之性,亦未尝离对待之相而独存,便当于日常一切对待之事相上,虽无妨随缘而行,却不可随缘而转。此意即是缘应了者,得机便了,不与纠缠。缘应结者,亦无妨结,但不攀缘。果能如是二六时中,勤勤观照,密密勘验,心把得定,脚立得牢,自不为相所缚,而泯相入体矣。此是学人第一著功夫。便是随顺真如。便是直指向上。
所谓泯相者,泯是融义,非谓断灭,即不著不断是也。所谓入体者,谓契入性体。相融便是契体,非别有体也。何以故?性体本来无相无不相故。是之谓诸法空相。空乃第一义空,即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所谓“但空其相,而不坏诸法”。果能如是,则任他万相纷乘,自不为其所动。以上所说,皆是从此诸法空相起修之方便。有深有浅,其法不一,而仍可一贯。且所谓浅者,亦无浅非深,不可闻其浅而忽之也。听有缘人随己意取行之。大有受用,决不相赚。
(癸)次,约尘界明离一多。分二:(子)初,明微尘非多;次,明世界非一。
(子)初,又三:(丑)初,问微尘多否;次,明多即非多;三,释其所以。
(丑)初,问微尘多否。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微尘世界,前虽已说。然此科文中,重在“碎”“合”二字。因其可碎可合,足证微尘世界之相,皆是缘生,当体即空。而法性中,本无此等等相(读去声)别也。故虽不断灭,而不可执著耳。盖前来虽屡说即非是名,皆只说了是相非性之当然。今约尘界明其可碎可合,则是彻底说其所以然。此义既明,一切即非是名处,可以类推矣。
“于意云何”,探验见地之辞也。若知微尘之众多,是由世界碎成,则世界之为假有也明矣。然若执有众多,是又误认微尘为实有也。当知世界微尘,大小虽殊,无实则一。佛说碎界为尘,原欲破人执实世界之见。若尘之非实不明,则界之非实,终不能彻底尽明。盖世尊本意,是欲人彻底了解世间所有,大至世界,小至微尘,莫非虚妄。当体即空,不可执著,不必贪恋。故须探验见地如何也。此中“碎”字,与下文“合”字,此中“众”“多”字,与下文“一”字,遥遥相对。正是文中之眼,正欲人于此中领会真实义也。
(丑)次,明多即非多。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
流通本,“甚多”上有“须菩提言”句,古本无之。答“甚多”者,约微尘之虚相言。且表示其已能了解世界之非实有也。一世界,不过多微尘耳,岂实有世界耶!更表示其复能了解微尘亦非实有。“何以故”下,释明此意。意谓世尊先说世界碎为微尘,乃探验见地时,则云“微尘众”,特特加一“众”字。众者,集合之义也。然则微尘亦为集合之幻相也明矣,则与世界之为集合而成之幻相何异?可知其亦非实有矣。故曰“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也。由此可见“甚多”之答,正所以显其为集合之幻相耳。故曰:答“甚多”者,约虚相言也。
须知界碎为尘,其数之多,谁不能知,何必问哉?足见问意着重在“众”字。而此意恰为长老窥破,是之谓心心相印。所以为般若会上当机人,所以能代教菩萨。
古德勘验学人,往往故设疑阵,亦是此意。微尘何以为集合之相耶?所谓一微尘可析之为七极微尘,一极微尘可析之为七邻虚尘。虚者,空也。邻虚,犹今语之等于零也。所以微尘是集合之幻相,并非实有。长老何不径举此义说之,而必在“众”字上显其非实者,何故?此有深意二:
(一)因佛既如是说,故依之以明义。依佛语以明义者,所以教导读经闻法者,凡佛所说,字字皆具精义,应当谛听,不可忽略一字也。
(二)佛时外道,每将世间事物,层层分析,分析至于不可分,而犹为实有。正如今之化学家然。分析世界各物,为若干种原质。初不可分者,久久又复可分。分析之功,久而益精,至如所谓原子电子,然依然执为实有也。二乘则不然。知微尘可析为邻虚,便知一切皆空。然而必待分析,方信为空。不及大乘之能作体空观也。今长老欲明微尘非实,不引邻虚之说,而约佛说之“众”字显义者,既以明凡由集合而成者,便知是空,不可执实,佛道所以迥异乎外道;且观理便知,何待分析,大乘所以迥异乎二乘也。“所以者何”下,正明此义。
“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此科之意若曰:佛既说为微尘众,可知微尘是缘生法。缘生之法,当体即空,但是虚相而已。此微尘并非实有之所以然也。“则非”者,约一如之法性,明其本来是空也;“是名”者,约缘生之法相,明其不无假名也。言“佛说”者,正所以显示觉智洞照,法性本空,法相皆幻,初何待乎分析哉!总之,碎者聚之,之谓合;合者散之,之谓碎。本是对待形成之幻相。所以当其有时,便是空时。小而微尘,可合可碎,有即是空也,如此。则大而世界可知矣。故下复约大者言之。盖佛先说界可碎为尘,复举尘而问其众,正欲人之即小悟大,因微尘之本空,便可类推而知世界皆空耳。
(子)次,明世界非一。分三:(丑)初,明非界名界;次,释一即非一;三,示本离言说。
(丑)初,明非界名界。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科承上问意来也。上问既言界非界而为尘,长老复释明尘非尘而为空,则界即是空可知矣。故曰“则非世界,是名世界”。其故详见下科。
此中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者,有深意焉。盖三千大千世界,名为应身教化之境者,因此境为一切众生所依。法身如来,为利益一切众生,乃随顺众生之缘,显现应身以教化之耳。初不住著于此境也。何以故?如来法身遍于法界,法界等于虚空,安有所谓三千大千世界乎哉。故举如来,说世界非实是名也。如是而说者,正所以开示众生,应观世界非实是名而不著。世界不著,则一切不著矣。如是不著,乃能令本具之法身出障也。此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之深意也。
(丑)次,释一即非一。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流通本作“若世界实有者”。柳书无“者”字。慧本则作“若世界有实”。有实,实有,意原无别。今从柳书,以校正本一一皆依柳书故也。“一合”者,合而为一之谓。犹今语之整个也。盖执著相者,虽闻界可碎尘,或犹以为虽非实有。然当其未碎时,其合而为一之相,固明明有也。何以故?世界原是总名。既立总名,便是一合之相故。长老为遮此执,所以彻底破之。意谓顷言“则非世界,是名世界”者,何故耶?以凡属名相,莫非虚妄,故曰则非。则非者,谓世界但假名,非实有也。不但因其可碎,知非实有,即其未碎,亦非实有。何也?千倍四洲,名小千世界。千倍小千,名中千世界。千倍中千,名大千世界。可见世界之名相,原无一定范围,不但合者可碎,并且合更可合,安可执有一定之一合相乎?故曰“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言其不过假名,本来无实也。意明必须实有,方是一合相。今一合相,既无一定,是约世界之名相观之,便可证其非实有,何必待界碎为尘,尘碎为空哉!则世界之为当体即空,彰彰明甚。
“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读上来非多一科,可知合之名,因其可碎而后有。且知碎者仍可碎也。则诸法性空之义明矣。读非一一科,可知碎之名,原因其合而后有。且知合者仍可合也。则诸法缘生之义明矣。且合而观之,虽是性空,而不碍缘起。因是缘起,故知其性空。然则所谓“一合相”者,乃是一不定一,合不定合。故曰:“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不可说者,因世界可碎,微尘亦可碎,可见微尘不异世界。若说世界真是一合,岂非微尘亦真是一合?然而世界非世界,乃微尘也。而且微尘非微尘,乃本空也。由是可知世界之一合相,亦复本空,岂非一即非一,合即非合耶?此约相以明不能定说非一合,定说真一合,故不可说也。
夫修行本为证性。如上所明一即非一,合即非合,约对待之事相云然耳。约清净性言,则都无此事。何以故?性是绝待,非对待。本离名字相,言说相故。此约性以明性非事相,本离言说,故不可说也。
“凡”,谓凡情。迷于事相,谓之凡情。故曰:“凡夫之人贪著其事。”其事,泛指一切事相,一合相亦摄在内。言其者,明其向外驰求,背觉合尘也。而言凡情者,明其非正知也。因其向外驰求,故于事相,起贪恋而生执著。然则欲不贪著,须净凡情。欲净凡情,须开正知也明矣。
当云何知?当知一合相,便是不可说。谓当离名字言说,返照一切法本不生也。故此科开示入道之方,极其亲切,不可但作空谈事理会也。
且其义贯通上下,上科之“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下科之“我见即非我见是名我见”,皆当于不可说处领会,不可贪著其事也。如此,方为能解如来所说义,方于一切法本不生之心源,得以随顺契入。故此科正与下结成不生一科,紧相呼应也。
上说非多非一两科,不但破世界,兼破微尘。此中说凡夫贪著,但约一合相为言,是但说世界,而不说微尘矣。何耶?此有二义:
(一)上说微尘非实有,是约众字显义。此即显示不但世界为一合之假相,微尘亦为一合之假相也。故此中不可说之一合相,乃兼约世界、微尘而言。非不说微尘也,非但说世界也。故佛不提世界微尘,但举一合相说之者,意在于此。当如是知也。
(二)但举一合相说者,意在破斥世间所有,大而世界,小而微尘,莫非假合。因凡夫之贪著,无非误认假合之相为真耳。尘界如此,色身亦然。凡夫所以贪著臭皮囊执之为我者,无他,由于不知是五蕴假合耳。若知除五蕴外无此色身。便不致于贪著矣。此佛但举一合相说之之微旨也。盖破依报即兼以破正报也。当如是知也。
(一)尘界既非一非多,可见尘界亦非总非别。盖乍视之,世界为总相,微尘为别相。以界是总相故,遂误认为真是一合。以尘是别相故,遂不知其亦是假合。其实界可分碎,则总即非总矣。尘亦假合,则别即非别矣。
(二)说非一非多,即是说不增不减也。盖约体积言,则界相若增,尘相若减。而约数目言,又界相若减,尘相若增。可见增减并无定相,则亦是假名,亦是虚幻。直是增减皆不可说。故曰“不增不减”。“不增不减”一语,即谓增减不可说也。他如“不生不灭”等句,皆同此意。总之,明得界非界尘非尘之义,便恍然于世间所有大小、高低、来去、一多、总别、增减、贤愚、净秽等等对待之名相,莫非虚幻。当体是空。若明得诸法本空,便会归于性,而诸法一如矣。而是法平等矣。此为诸法空相之要义。解得此义,便可事事作如是观。观照功醇,便可证无生忍,而泯相入体矣。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