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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李代桃僵(第1页)

两个大人的意见都是即便小钟不想回那边的家,至少可以去酒会看看,当成见见世面也好。于是小钟最终还是随那一家三口参与酒会,去别的城市,周六早上动身,在外住一夜,周日返程。

本来不相熟的人,却要扮演家人同行同止,难避免冒犯和摩擦。小钟几乎没有行李,也不曾煞有介事地准备晚宴礼服。要什么什么都没带,被继母碎碎地阴阳好几句。再怎么说,她都不该将发绳戴在手腕上。包也没有像样的包。仿佛家里亏待她、她有许多冤情要向外人去诉似的。

下飞机后,还得坐一小时的车,才到落脚的酒店。小钟颠簸地晕了一整路,在房间放好背包,感觉自己就快死掉。不过少歇片刻,她年逾半百的父亲利落地处理好各种信息,又迫不及待地出去展开社交。这时离晚宴开启还有好一会。

父亲破天荒地特意问小钟,她要不要一块去,现在她也大了,家里的事应该知道些。小钟此行本就意在增长见识,自是欣然答应,小心翼翼地对着镜子调整仪态,端起架子,整装待发,不断对自己说:就当是锻炼,人一生中总要面临许多不喜欢又逃不开的事,迟早该习惯。

但她太高估自己的忍耐力。真正对上生意场里的人精,看见她们涂抹着浓艳的妆容,笑面相迎,各怀鬼胎,简直像一张张画皮。笑声精打细算成三分熟,一毫不多,一毫不少。无论怎样粉饰得松弛而自然,谁对谁有所企图,谁表面恭维实则看不上谁,该显而易见的仍旧一目了然。

小钟听不懂夹混英文的商业黑话,但若话题换到生活,她们关注的事又实在俗不可耐。宴会才开场,她就已经疲倦得撑不下去。真实的宴会与她在小说里想象出来的不一样。眼花缭乱、五光十色的繁华都像罩着一层浊重的滤镜,灰濛濛的。衣香鬓影的燥热,摩肩接踵的惶惑。耳朵同时听见许多人的交谈,许多人的目光停在她的身上,又似涟漪轻快地旋开。她太快就饮尽杯中的酒,走到宴会厅的尽处,回望,一眼瞧见顶上朴拙的方形吊灯。那里藏着个诗人的声音,告诉她,她与这一切全都无关。

这周她不在,大钟也去了别的地方。没回消息,想是在忙。没人顾着她,她索性也不去应酬,自顾自地到处尝酒,消磨无聊漫长的时间。但连酒都不能带来太多新鲜、刺激的感觉。她感觉就快在这座华丽的人造薰笼里寂静地死去。

此时,有个男人远远地对她笑了一笑。两次,不是错觉。小钟也纳闷地观察起对方。三十出头,银灰色西装。前来攀谈的人络绎不绝,他满面春风地迎送一茬茬来客,一看就是宴会的中心人物。世俗成功给他带来无限的骄傲和自信,更蔓

,之中,却也不在需要斩断的尘缘之外。

果然是不可兼得的两件事。

小钟抬起头,意料之外地又与那人视线交会。他从容地对她笑,似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从俗务中逃离的时机,辞别了身边的伙伴,向她这边缓缓走来。坚定的眼神似说,在她心中不可弥合的矛盾,于他不构成困扰。他不相信自己的世界里有真正不可能的问题。

他想成为解救她的骑士,就像方才教所有找上门来的人都满意而归。

走至近旁,他问小钟:现在这杯十九号是不是要比上一杯十五号更合口些?语气平淡亲切,仿佛她们已经认识了许久。

好像是。小钟模棱两可地答。其实,除却最开始尝的二号和七号,一者太常见,一者太特别,像代表着两种极端。后面的酒她都只有模糊的印象,全都记不分明了。

或许出于礼貌,她不该答得如此敷衍。但是与他相处,小钟似被一种不知所从来的轻松感萦绕着。半结痂的倦意和孤独在和煦的暖风里微微作痒。她卸下伪装,明知别人一眼看穿还要逞强的孩子气,放纵露出涉世未深的面孔。

为什么这里酒的编号不是连续的?小钟反问。

对顾客来说,好听。对酿造者应是别有深意的数字。

说着,他觉得小钟吃了太多酒,向她推荐饭店的解酒点心,口感密实、不起酥的中式糕点,小钟食欲缺缺。但他已经殷勤地盛好小碟,端来面前。

指尖不意相碰。小钟看见他左手无名指的婚戒,一瞬间既是讶异,又觉理应如此,心不在焉地咬了一口桂花米糕,想到大钟。怪好吃的。男人却以为是糕点不合口,详问她的口味。小钟却言不对题地说:我家的先生不吃糖,喜欢,却不吃。

男人说:现在是有减糖饮食的风气。

他巧妙绕开不想听的话。以此为开端,她们聊起吃的事,从民国文人的美食随笔聊到百年来饮食口味和名菜的演变。小钟对他有了一点新的看法。这人的确见多识广,先前谈论对宗教的向往,不全然是附庸风雅的造作。小钟的存在于他正是避世的净土。她们在宴会,与过往的人笑眼相接,像身处现实底下潜藏的童话世界。

她明知身边的男人不是他,却又无数次想起他。成年小钟和几个月前的幼体小钟不一样了。她很快就看清男人对自己的兴趣,仿佛也从他身上更客观地了解了大钟那个年龄段的人。只是不管怎么比较,大钟给她的偏爱太过绝对,又讲不出分明的道理,好像永远不会再有

,黄总生得富态丰腴,看外貌只有四十岁上下,但自道年龄今年五十六,比小钟的父亲还大一岁,是在座年纪最大的人。黄总喜欢小孩,好热闹,于是继母铆足了劲往这方面讨她欢心,让小孩做才艺表演,讲笑话,背古诗,念英文。这也是小孩哭闹的真因。

另一位方总恰好相反,是黄总的密友,严肃且自傲,一脸的精明相。似乎她的每一句话、每一分情绪都是做给人看,服务于特定的目的,真正的想法深藏于心,不许人窥测半点。

继母出去哄好小孩,这会回来,又要像方才发力,哄黄总开心。方总见这番情景忽然失笑。

黄总问:想起什么好笑的?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方总摇头,有口无心夸赞继母的小孩聪明,因他才背了《春江花月夜》,也随口问起在学校的功课。这么小年纪就学这么难的诗。然后,又问他喜欢爸爸还是妈妈。

小孩脱口而出说喜欢爸爸,因为爸爸陪他玩,妈妈总是逼他念书,念不完的书。

你不喜欢念书?

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

吃糖,打游戏,妈妈都不让我干。喜欢爸爸,讨厌妈妈。

童言无忌。继母好不容易给他立的好学人设却因此崩塌。黄总看着她僵硬的附和假笑,却会心地笑了,用逗孩子的口吻继续出难题:你这样讲妈妈,她难过了怎么办?

这题超纲了。小孩眨着茫然的大眼睛迟愣好久,忽开口道:妈妈爱我,妈妈不会难过。

口气听起来像继母平日会说的话,小孩听得多,也似鹦鹉学舌。

插曲让气氛活跃不少,新一轮的喧闹将旧话题淹没。小钟大致听明白,这个局的目的像是父亲想通过人脉宽广的黄总结识严肃的方总。方总的儿子创业,和父亲算半个同行,是个重度妈宝男,事无大小,几乎都是由母亲拿主意。

按理说这些事小钟掺和不上。但方总竟然对不太讲话的小钟很感兴趣,主动问了她许多个人的情况,未来的打算,想做什么行业。小钟识趣地敷衍,经济下行,世路艰难,她大概会读药学方面的专业,毕业就回家继承家业。

方总喜出望外地满意,迫不及待就像众人夸赞小钟懂事,她的父亲家庭教育也做得好。现在小孩愿意听话,不跟大人对着干的真是凤毛麟角。且小钟虽然话少,性格比很多她们公司里大学毕业的实习生还要稳重,一看就是能成事的。又郑重其事地介绍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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