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廿五日(5。1)以法、越事急,旨命李鸿章遵秉金革毋避之古训,迅往广东督办越南事宜,所有广东、广西、云南防军均归节制。
四月七日(5。13)从李鸿章之奏,命暂驻上海,统筹全局,审度机宜,再定进心。
四月十三日(5。19)黑旗军刘永福败法军于河内附近,法将李威利战死。
五月二日(6。6)诏命李鸿章仍回北洋大臣署任。
六月初十日(7。13)诏命李鸿章署理直隶总督,兼署北洋通商事务大臣。
六月十四日(7。17)奏请展接天津至通州电线。廿二日(7。25)函总署,铁舰、铁道乃真实声威,祈主持大计。
七月廿三日(8。25)法迫越订立顺化条约,越成为法之保护国。
九月廿六日(10。26)函总署,照会各国迹近张皇,实无裨助。中国目下实力不足,难以推翻本年七月法越新约。后总署未采李议,仍照会各国,声明保护越南藩属之意。
十二月十九日(1884。1。16)奏报光绪元年七月至六年底北洋海防经费收支款目。共收银四百八十二万余两,共支银三百七十一万余两。
光绪十年(1884),甲申,六十二岁。
二月十三日(3。10)复总署函,请设海军部。
三月十三日(4。8)军机大臣全班尽撤,诏旨改命礼亲王世铎,户部尚书额勒和布、阎敬铭,刑部尚书张之万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工部侍郎孙毓汶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十四日,旨命军机处遇有紧要事件,会同醇亲王商办。俟皇帝亲政后,再降谕旨。十七日,庆郡王奕劻受命管理总署。十八日,增派刑部侍郎许庚身在军机处学习行走。
四月四日(4。28)奏报驻朝吴长庆军撤回三营,仍留三营,令记名提督吴兆有统带,同知袁世凯总理营务处。
四月十日(5。4)翰林院编修梁鼎芬劾李鸿章有六可杀之罪。朝廷以其莠言乱政将梁革职。
闰五月初一日(6。23)法军强行向谅山前进,驻守观音桥之广西提督王德榜部却之,败法军。
闰五月初四日(6。26)诏谕前直隶提督刘铭传,着赏给巡抚衔,督办台湾军务。
闰五月廿四日(7。16)李函复许庚身,论越事宜速设法结束。廿七日,诏授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驰赴上海与法使办理详细条约。
六月初六日(7。27)李复张荫桓书,论和局翻一回,更坏一回。同日,复周家楣函,谓当轴摇惑,前所罕见,朝令夕改,洋务愈益难办。
六月十五日(8。5)法舰攻陷基隆炮台。十六日,刘铭传及总兵曹志忠等督军击退基隆登岸之法军。
六月廿九日(8。19)法署使谢满禄向总署政最后通牒,要求八千万法郎,十年交清,限二日答复。
七月初三日(8。23)法水师提督孤拔突击福州师船,沉扬武等七舰,轰船厂,张佩纶败走。
七月初六日(8。26)清廷下诏与法国宣战。十九日(9。8)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州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协办军务。
九月二日(10。20)孤拔宣布,三日后封锁台湾。
九月六日(10。24)电旨命南北洋兵舰赴援台湾。
十月二日(11。19)新疆设省,以刘锦棠为甘肃、新疆巡抚,魏光焘为布政使,定乌鲁木齐为省治。
十月十七日(12。4)朝鲜京城兵变(甲申之乱)。
十九日,袁世凯、吴兆有率兵(会同朝鲜左右两营)攻入王宫,击退日军。
十月廿三日(12。10)李电告总署,韩乱烈于越南,请将援台之船舰改驶朝鲜,以遏日谋。廿四日,命李鸿章、吴大澂规划韩事。廿八日(12。15)密谕李鸿章,韩事以定乱为主,切勿与日人生衅。
十一月廿四日(1885。1。9)日韩定立京城条约,朝鲜允谢罪赔款。
十二月十四日(1。29)英船威利号受雇运兵聂士成部八百七十人及军械、饷银到台湾卑南上岸。
十二月廿九日(2。13)法军攻陷谅山。
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六十三岁。
正月初九日(2。23)法军陷镇南关。十一日,苏元春收复镇南关。
正月廿五日(3。11)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日使商议朝鲜事宜。
二月十三日(3。29)冯子材、苏元春大败法军,克复谅山。
二月十八日(4。3)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与李鸿章在天津会议朝鲜问题。
二月十九日(4。4)金登干在巴黎与法代表毕乐签订中法和平条约。
三月初四日(4。18)李与伊藤订立中日天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