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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悠然我思003(第2页)

中午的医院,静悄悄的。男人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女人。女人看到男人提着饭菜的样子,俏皮地对男人嫣然一笑。

这久违的笑让男人有点点触动。男人把饭盒放下:我喂你吧!

女人却兴奋地将饭盒往过一拉:不用,我自己来!

全然已忘了手上正扎着针。男人拉扯已经来不及了,女人扎针的手立马便肿了起来。男人赶紧起身找人,却是不见值班护士。女人说,都回家吃饭去了,前面有个值班的医生,你去问问。

男人一问,被告知:值班的护士就住在对面的一楼。男人抬头望了一眼对面的住宿楼,顶楼的一家窗台上开满了大红的月季,将一整栋楼都衬得生机勃勃,那个花一般的女人又在他脑海里浮现出来。她该是住那间房吧。

值班护士的门是虚掩的。男人先从旁边探头望了一下,看到的是一间乱糟糟的客厅,桌上地上到处都堆满了杂物,一个小男孩正坐在沙发上摆弄一堆积木。男人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女人的声音。

男人迟疑了一下,侧身进去。不见女主人。男人站在客厅中间,盯着电视机上薄薄的灰尘,对着里面的房间问道:值班护士在家吗,我老婆的手肿了,麻烦你去处理一下。

一个女人从厨房里走出来。湿着手,拖着拖鞋,挽着头发,扎着围裙,因为油烟的熏陶,精致的眉,尾部竟然不显,白皙的脸庞也尽显暗淡,只是那眸子,弯月一样的眸子……

是……是你?

男人怔住了,一时语塞。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是她的家……她,她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

女人仍是不紧不慢地微笑着:啊,原来是你。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男人飞快地退了出来。他不敢抬眼再看那顶楼的月季,仿佛看到那绝美的花瓣正在一片一片凋零,纷纷扬扬地从空中飘落下来……

男人三步并作两步回到自己女人身边,将她的手握在自己手心,攥得紧紧的。他甚至有些冲动地去伸手摸了摸女人的脸蛋,女人有些不解又有些幸福地昂头望着他,他突然发现,女人脸上的那些小雀斑,星星点点,其实,挺可爱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

懒洋洋的太阳姗姗来迟。冬日的午后,一抹阳光带来一份好心情,不免有了逛街的冲动。

虽没有女伴,也不觉孤单。满眼的桃红柳绿,像是走进一个羽绒的世界。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也是前不久新添的一件大红。一直觉得红色是有些“俗气”的颜色,可是,当满大街的女子裹着五彩缤纷的红袅袅婷婷,招摇过市,这才发现——当红色成为流行色,它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自己最想拥有的颜色。甚至,就在这个中午,我又看中了一条翠绿的围巾。

敞开我的红色羽绒服,黑色毛衣作底色,清纯的绿如春柳般随意地缠绕在脖子上,与我的大红配成了另一种鲜艳。这颜色的搭配听起来似乎叫人难以接受,可是,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喜欢店员小姐对我说的一句话:知道吗,今年流行红配绿,味儿足!不用说,马上乐呵呵地买下了。再走在大街上,思绪便与我身上的红与绿一起飘扬起来!

是的,我是一个喜欢追逐流行的女子。在我看来,“流行”就象都市商场的一楼专柜,几乎一大半是为女人而来的。它像雾像云又像风,说不好是来自于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哪个季节,可是,它来了,就会给我们带来惊喜,带来渴望。看看我们额头的“刘海”,别轻视这或薄或厚或齐或碎的几缕头发,好的刘海可以改变一个女人的脸型,直接决定给人的第一印象。而流行更广泛,它几乎可以包揽女人的全身,服装、发型、饰物、妆容……我敢肯定,很少有女人能够从容地说:我从未曾追逐过流行。

因而,每每走在大街上,都喜欢对那些时尚靓丽的女子一步三回头。我觉得,欣赏美丽是一种享受,关注流行是一种需要。我喜欢那些已过而立或不惑之年仍将自己打扮得大方得体,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着女人味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她的幸福会感染你,她的雅致会打动你。相反,也有另一些女子令我感到惋惜。有的,甚至是我年少时的青春偶像,那时,她们走路的姿态都是令我着迷的。可是,不过短短数年,生活完全磨灭了她们对美的热爱和追求,她们不仅穿着平凡,步履苍老,甚至,从内到外都融入了俗流,开口闭口只是麻将声声。其实,以她们的条件,她们的青春完全可以更长久一些,她们的生活,完全可以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可是,她们却选择留给世人一声叹息。

一直喜欢以前读过的两篇文章。一位在菜场卖菜的母亲,每天都小心翼翼地留着小半截黄瓜。她的女儿一直不理解,嫌她小气,直到有一天,意外地发现,母亲每天留下的小半截黄瓜,是用来涂抹脸蛋的。另外一篇,是一位穿着旗袍摆鞋摊的女子,她每天盘着美丽的发,一丝不苟。哪怕到后来,她的生活连连受挫,她的丈夫病故,她的一条腿残疾。可是,她依然如故,穿着旗袍修鞋,美丽,恬静。这是两个多么可爱的女人啊。纵然生活在最低层,她也不放弃对美的执着追求,这样懂得疼爱自己的女人,才真的配得上女人这两个字。

追逐流行并不一定就是追求奢侈,爱慕虚荣。追逐流行是珍爱自己,善待自己,保持自己的风格,拥有自己的审美观,纵然是过着最平凡的生活,也要让自己永远保持一颗爱美之心。当然,对于女人而言,还有一些永远美丽的秘诀,那就是:自信,微笑和一颗善良而清澈的心灵。

走过冬季

近段工作繁忙,又似是被一些冗杂的事搅得心里颇不顺畅。好不容易这个星期可以休息了,我决定回老家住两天。

下班后带着儿子回家,阳光已是不见。儿子快步冲进院门,母亲笑吟吟地迎了出来。满院都是清一色的**,是我偏爱的那种紫色,也不知母亲哪里弄来的花种,种了满满一院子。

饱饱地吃过晚饭,早早地洗了,上了二楼我的房间。捧上一本书,把脚伸进母亲洗得干净留着皂香的厚棉被里。房间里,坐在**可以看到月儿,星星,可以在寂静的夜里看到月光下婆娑的树影。那是我半夜醒来,无法拒绝的美。

常常在老家的**,唬儿子,别吵,外面有老虎。其实,睡在老家,从来不做恶梦。也不知捧着书是怎么睡着的。因为儿子有母亲照顾,这一夜,竟是如此舒坦。

母亲怜惜我天天起早上班,没喊我起床。一觉醒来,冬日的阳光已透过淡绿色的玻璃窗映照在身上。伸个懒腰爬起来一看,哇,九点了。

站在大门前啃着母亲留在热锅里的萝卜粑。屋外的阳光真是灿烂,满院的紫菊比昨天回家时精神多了。今天上午做什么呢?抬头看见屋后通向后山岗上的一条小路,我已是多少年没走过那条小路了?

一个主意就这样冒了出来。

对,上山岗去!

不知别人是否会有雅兴在这样的冬日里去踏山。曾几何时,我也感叹冬日荒山满目的萧条,不喜欢那种沉寂的色调。可是随着心境慢慢的平静,竟爱上了那种冷寂,那种宁静。这对我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伟大的超然和胜利。

带上了两本书。书对于我来说不是进步的阶梯,但是——有书不寂寞。

走在那条十几年没有踏过的山间小道上,依稀还能想起这小小的山岗上,哪里有着一座“古廓”,哪里有着几棵兰草,哪里爱长丛菇。甚至,我还忆起,有一年,我在一个草丛里找到了一窝鸡蛋。

脚底的草儿都枯萎了,加上掉落的松针和树叶,踩上去软绵绵的。记得山顶上有一处平地,于是脚步加快了起来。树丛之中还惊跑了几只大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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