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奇中文网

看奇中文网>我的蝴蝶梦by涂沐讲的什么 > 一悠然我思002(第8页)

一悠然我思002(第8页)

然而,在她怀孕期间,她的丈夫却因耐不住寂寞有了新欢。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只有她一个人蒙在鼓里,实在是没人忍心让她再受打击。

终于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个时候,她的女儿还不满一岁。她仍然没有哭,她说,一定是自己不够好,男人才会不喜欢她。

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要结束第二段婚姻的时候,他却突然查出了癌症晚期。可她,却还没来得及将“离婚”的字眼说出口。

她立即拿出仅有的积蓄,把孩子送给年迈的老母,带着他从县城赶到省城,在他化疗期间,她红着脸找所有的亲朋好友借钱,力图挽救他的生命。所有的亲人朋友都骂她傻,她却不肯放弃。

他除了给她留下一个女儿,还留下了三十多万元的债务。

别人以为她会就此垮掉。可她没。擦干眼泪,她把母亲接来照顾孩子,又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中。在经营公司业务的同时,还做着许多兼职,保险、化妆品直销、纸巾、红酒代理……她从来不靠取悦异性做业务,也不博取别人同情来赚钱,不到三年时间,她独自还清了所有债务。

如今,她年近四十,却依然端庄秀丽,看不出曾经有过的伤痕。坚强执着自立自强的她,一直保持着从容淡定的心态,哪怕被世人归为苦命,她仍然相信,这世界上有真的爱情,只是她还没有遇到。她仍然拒绝虚荣,抵制权势,只相信冥冥中有个等她的人。

她的网名叫“晴”字。她常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雨总会停的。

爱在厨房

这些年,因为一直身居窄室,羞于在家中宴请宾朋。以至于,许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认为,我是十指不染阳春水的。

忙碌的时候,内心也羡慕城里朋友同学的悠闲,日日有娘茶爷饭侍候。可是,我从不认为,必须自己做饭的人便是一种悲哀。

骨子里,我是一位传统的女性,崇尚“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模式,喜欢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子。在我的心目中,女人不会做饭,再能干我也不会欣赏。

做女儿的时候,我也属于饭来张口的主儿。每天放学回家,饭还没熟,就在灶边守着,菜一起锅,就开口品尝。

我最爱吃母亲炒的土豆。我爱吃土豆的时候,并不知土豆曾经改变了世界,也不曾料到,土豆会改变一个娇小姐的命运。

因为好奇,我开始接过母亲炒土豆的锅铲。因为耳濡目染,母亲做饭的套路早被我铭记。

到了我出嫁的时候,我已经能把土豆炒得和母亲炒的味道相差无几。母亲很放心地把我嫁出去了。

很不巧,我遇上的就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他虽出身农家,第一次替我去楼顶上扯葱,却用力拽回一棵花盆里形似葱的花,我的一钵香汤瞬间变成一锅苦水。

儿子十个月时,我开始在厨房里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那个时候,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是我最大的心愿。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到菜市场买些各种各样的新鲜蔬菜。胡萝卜、青菜、蘑菇……配些肉末、鱼汤,在煤气灶上用小泥巴罐子熬粥,一站就是近一个小时。

儿子两岁时,母亲和父亲离开县城,回老家居住。我头顶的雨伞收了,依靠的臂膀撤了,到最后,连保姆也没了。

儿子在幼儿园吃两餐,我不放心,每日的晚餐必是精心调配。儿子越来越大,嘴巴越来越挑。这个时候,方才明白,为什么总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母亲爱吃的。原来,厨房里的女人,心里装下的总不是自己。

如此配齐,用起来就得心应手了。什么菜用什么油什么锅什么火候,都是有讲究的。时间充足的话,我会把节奏稍稍放慢,让洗菜切肉煎炒蒸煮之类烦琐工序都变得十分愉快。越在厨房呆得多,越是觉得厨房里大有学问。它是统筹方法的具体体现,训练“耐心”的最好过程,更是保养身体和容颜,任聪明才智无限发挥的广阔天地。

厨房里的女人是需要任劳任怨与时俱进的。如今,我已经能练得,如果儿子中午回家,我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让饭菜一起端上桌。我还喜欢包饺子,一包就是几百个,包得腰酸背痛,不亦乐乎。儿子想吃粉蒸肉,我向几位厨师请教,回家屡次实践,终于也能像模像样。

可是,还有很多是我不会的。臂如腌菜腌肉做甜酒做馒头等等。一是厨房太小不方便操作,二是我仍享着母亲的福。年年月月,母亲都替我代劳了。但我始终没放弃继续向母亲学习,我的母亲,她的平凡和伟大都体现在厨房里,所有的爱也都播撒在厨房里。

慢慢的,我也像母亲一样,对厨房有了感情。只要我回到老家,我就会钻进厨房,家里客人越多,我做得越有劲。遇上公婆的生日,我挽起衣袖,挥刀剁肉。那样的时刻,母亲一边帮我,一边乐着,因为满屋的亲朋都在称赞我。儿子的姑姑姑夫表哥表姐们若是到我家,我更是想着办法变着花样给他们弄好吃的,我叔叔出车祸做手术,每天四五个人的饭,我送了整整一个月,厨房里的我,从来不嫌麻烦。

如今,下厨还是我孝敬父母的表达方式。父亲节,母亲节,我不是给他们钱物,而是接来他们,叫来哥嫂一家,亲自下厨,让炖熟了焖软了的“爱”从口而入,直达他们的心田。那个时候,我才会觉得我真的长大了,大得刚好能够爱他们,也刚好被他们所爱。

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女人,让爱在厨房里延续。

玉手之梦

小时候,从来没有觉得一双手对于女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或许,那个时候,风风火火的丫头也少有这些意识。相反,大手大脚还值得炫耀。因为家人常说:大脚会走路,大手会做事。

不说父亲和叔叔,几个姑姑都是大手。她们的手结实厚重,指头从上到下似乎都是一般粗的,没有常人女子的纤细。我敢肯定,用手去握,绝不会有柔若无骨的感觉。

那个时候,本是岁月如歌,青春如画。无聊的男生们在一起谈论女生的长相。班上有一位红安的女生,苗条秀丽,可是她的一双手竟出奇地生得比我的手还大。于是,就有男生们议论:这两个女孩子的手与脸蛋不成正比。

本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在刚刚懂得“爱美”的岁月里,却极大地伤了一份自尊。于是,常会莫名地把自己的手与别人的手相比,和同学们一起打扑克,人多了还会怯怯地不敢伸出手来。甚至,不知有多少次暗中感伤:我怎么就没有一双纤纤玉手呢?

于是,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找到一双大大的手!这样,我的手就能被他握在手心了。然而,牵手不遂人意。静静地选了一个小巧的结婚戒指,一边落寞,一边坚强。

这个时候,在电视里面看到,连风韵犹存,妩媚动人的刘晓庆,都无法在镜头前掩饰玉手的青筋突现。原来,有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而我,只是一名凡尘女子。

凡尘女子,出厅堂,入厨房。可是,我的手,我一直鄙夷它不够美丽的手,却突然痛了起来。是的,痛,从骨子里面渗出来的痛。恰逢亲戚和邻居都有一双被疾病折磨的手,它们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弯曲变形,怕风,怕冷。惴惴不安地让医生抽血,等待化验结果,心,一直瑟瑟发抖。

忆不清那段日子,众说纷纭的结果,只记得那巨大的恐慌,逼得我四处求医。大把大把的花钱,大把大把地吃药,大把大把地流泪。那些日子,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试一试:我的手有没有僵?有没有麻?有没有变形?

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