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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焰现在驾车往家走。王星焰确实是生气了。王星焰这一刻觉得丹丹俗不可耐。王星焰想不通一个好好的小姑娘怎么一夜之间就变得这么俗不可耐。看来岁月扼杀的不仅是女人的生理,还扼杀了女人的心理。王星焰此时突然想到了他老婆,他老婆其实也是这样,岁月把老婆从幼女变成少女,再从少女变成了女人,又从女人变成妇人。当一个人从幼女彻底变成了一个妇人之后,她就不是原来的那个女人了,就俗了。
如果按照14岁以下就算是幼女的说法,那么王星焰对他老婆的感情就真的可以从幼女时代算起。
王星焰的老婆是他老师的女儿,准确地说是教他拉二胡的老师的女儿。
“政治事件”不了了之之后,或者按照现在李东的说法是李师傅网开一面之后,王星焰也就小学毕业了。小学毕业之后,王星焰没有能如愿以偿地升入他哥哥所在的中学,甚至没有按照就近入学的规则升入旁边的六中,而是继续留在原来的小学,因为原来的小学现在被戴上了帽子,叫作“小学戴帽”,就是小学与中学连在一起。
王星焰对于自己不能升入正规的中学而继续留在小学里上初中是不开心的,其实当时差不多所有的同学都不开心,但是不开心也没有办法,必须服从。这时候,一直躲在幕后的父亲继续再次表现出他大事不糊涂的一面,暗中调兵遣将,通过各种关系,为王星焰转了学,转到了远离城市的一所中学。在父亲看来,转得越远越好,因为父亲认为,“政治事件”并没有真正过去,只要王星焰还在原来的学校,这个事情随时都可能被翻出来。就像一个炸弹,现在没有炸,但是并不代表它永远不会爆炸,说不定在哪天它就突然爆炸,并且炸你一个措手不及,所以,远离是没有坏处的。
这所中学的另一大好处是提供学生住宿,如此,王星焰就跟原来的同学彻底隔离了,包括李文宝,包括龚广琴,包括田东升。不但跟以前的同学隔离了,其实跟以前的老师也隔离了,包括董老师,包括罗老师,包括李师傅。在父亲看来,隔离得越彻底就越安全。就像他自己,主动下放到乡下,终于躲过了那场浩劫。
王星焰到学校的第一堂课是体育课。王星焰最喜欢上的可就是体育课。在王星焰看来,体育课其实就是让他们玩的。玩还不开心吗?但是那天那一堂体育课他没有玩成,因为那天下雨,体育课改在室内上。体育课改在室内上,那么就玩不成了,就只好听体育老师讲课。体育老师能讲什么呢?当然讲体育。
其实讲来讲去就是讲体育的重要性,讲的最多的是乒乓球,讲庄则栋,讲梁戈亮,还讲了一些王星焰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或者是听说过但是现在已经记不住的乒乓名将。别说,听得还蛮有味道,甚至比在操场上玩球更有味道。特别是在最后,体育老师讲了这样一番话,对王星焰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体育老师说:“你们现在是中学生了,再过几年你们就要毕业,中学毕业之后你们就要上山下乡。但是有一种情况可以让你们改变自己的命运,那就是你们在体育或文艺上有什么特殊的才能。所以你们千万不要小瞧体育课。”
在别的同学们听起来,这段话的意思是让他们重视体育课,事实上体育老师那天讲的全部内容就是让同学们重视体育课,如果说还有其他什么意思的话,那就是还要重视他这个体育老师。所以,在其他同学看来,这番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是王星焰不这么看。王星焰听了这番话之后,思考了很长时间,并且越思考越觉得老师讲得对。
王星焰想:如果上了几年我还是上山下乡,那么我离开父母干什么?我回到城里干什么?我在姐姐、姐夫家大气不敢出干什么?我在学校被同学看成是乡下人被同学瞧不起干什么?我差点被同学打成现行反革命干什么?我像贼一样躲到这个远离城市的中学干什么?不行,我不能上山下乡,我要留在城里。怎么留?按照体育老师说的方法留。要么在体育上成绩突出,要么在文艺上成绩突出。
那时候,正好是林彪事件之后,王星焰他们几乎天天要学习毛主席关于批判林彪的最新指示,毛主席在一段指示当中,引用了古人的名句,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王星焰当时对这段话的理解就是人要自己知道自己,并且将这个思想应用到自己所面临的实际中。当他发现自己肯定不是搞体育的料子时,就开始在文艺上下功夫。
王星焰继续自知之明,弄清楚到底在文艺的哪个方面下功夫。但是这一次的自知之明比较难,至少比让他在体育和文艺当中作出选择要难。王星焰“自知”了一番之后,并没有达到“自明”,他豁然发现自己好像哪方面都行,又哪方面都不行。说哪方面都行,是按照当初在乡下小学校的标准,每次只要搞什么文艺活动,都少不了他,唱歌跳舞朗诵都没有问题。说哪方面都不行,是按照体育老师说的可以躲过上山下乡的标准,比如能够直接进入文工团,那么自己哪方面都不行。怎么办?努力。怎么努力?勤学苦练。怎么勤学苦练?学什么?练什么?王星焰发现唱歌跳舞都是要有天赋的,只有在具备某些先天条件的前提下,勤学苦练才有用。思考了好多天,王星焰决定学习乐器。王星焰觉得自己学习乐器所需要的先天条件还是具备的。
想通了之后马上就做。王星焰立刻跑到街上买了一根笛子。那时候一根笛子一毛钱,是王星焰唯一能买得起的乐器。王星焰住在姐姐家的时候,爸爸妈妈每月向姐姐姐夫支付十二块五毛钱的生活费,另外还要给王星焰一块钱的零花钱,现在王星焰住校了,爸爸妈妈合起来还是给十三块五。说实话,这些钱足够王星焰用了。学校的伙食便宜,蔬菜每份两分钱,杂荤一毛钱,纯荤两毛钱。王星焰不吃肥肉,所以几乎不吃纯荤,就是杂荤也不是天天吃,所以那时候王星焰还算是富有的,比一般的同学富有,一般的同学每月的生活费是十块钱。
即便如此,要想从自己的伙食费里面省出一个正经的乐器出来是不可能的。王星焰跑到商店里面去看了,一把最便宜的上海产百灵牌小提琴,要二十九块钱,王星焰两个月不吃不喝也买不起,所以,王星焰只能吹笛子。其实正因为便宜,同学中有很多人会吹笛子,他们似乎都比王星焰吹得好,但是由于目的不一样,所以结果肯定不一样,等到学校放假的时候,王星焰已经可以用笛子吹几首完整的歌曲了。
放假回家的时候王星焰没有回姐姐家,而是直接回到了乡下,回到乡下父母那里。王星焰仍然每天练笛子。当时乡下的人民公社有一个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王星焰回去之后马上就加入到这个宣传队里面。父亲对王星焰吹笛子非常支持,父亲当然不是指望吹笛子能够改变儿子的命运,父亲当时最担心的是王星焰学坏。
由于王星焰住校,连星期天也在学校,很少到几个姐姐家去,所以几乎是处于一种完全靠自觉的状态,父亲的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现在父亲看王星焰学习乐器学得这么认真,当然很高兴,因为学习乐器不是坏事,而且学习乐器之后学其他坏事就没有时间了,所以父亲支持他学习乐器。暑假结束的时候,父亲对王星焰说:“这个月你是在家里吃饭的,但是伙食费我照给你,你可以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王星焰喜欢的东西当然是乐器,最后,根据十三块五毛钱的价格,王星焰选择了一把二胡,那把二胡的价格是十四元,与他所能支配的钱最接近。
后来王星焰常常想,如果当时他手中的钱不是十四块,而是三十块,那么他肯定就选择了小提琴,如果那样,他还能认识夏薇薇吗?
夏薇薇就是他二胡老师的女儿。当然,也就是他现在的老婆。
十四块钱买的二胡在当时是好二胡。好二胡比差二胡重,拉起来音色饱满。这么说吧,十四块钱买的二胡是正经的乐器了,比它便宜的可能只能算玩具,或者叫“学习二胡”,拉起来音是飘的。
由于王星焰当时是胸怀大目标,所以学习起来非常吃苦,每天除了上课睡觉外几乎就是拉二胡和琢磨二胡,一本《怎样拉二胡》被他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上面的练习曲也基本上全都会拉了。
王星焰是个爱显摆的人,上次的“政治事件”其实就是爱显摆的结果。通过那次事件之后,王星焰克服了不少,但是克服得不是很彻底,一旦有机会,还是要表现出来。好在这一次他没有在外面显摆,而是在家里显摆。
这一天是礼拜天,王星焰来到大姐家。王星焰原来住在大姐家的时候,虽然感到压抑,对大姐和大姐夫也少不了有这样和那样的意见,但是住校之后,走得最勤的还是大姐家。因为哥哥还住在大姐家,王星焰要经常去看看哥哥;另外,大姐的儿子小辉跟王星焰有感情,王星焰也想去看看这个外甥。住在大姐家的时候,大姐和大姐夫下班晚,哥哥晚上回来得更晚,所以是王星焰每天到幼儿园接小辉。王星焰接到小辉之后,上山下河过铁路,到处疯玩,开心极了,有时候幼儿园发什么好吃的东西,小辉不吃,留到放学之后跟小舅舅一起享用,所以二人的感情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