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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吸引别人(第1页)

第四章吸引别人

团队合作

平衡性对于每一支球队来说都非常重要。用11名门将或者是天赋完全相同的11名球员是不可能赢得比赛的。我想对于其他团体也是如此。

我们颇为重视球队的年龄组成,密切关注有多少球员在30岁以上、处于23岁至30岁之间或20岁至23岁之间。我既不希望自己的球队太过老龄化,他们会跟不上比赛节奏,并且一旦受伤就需要很久恢复;同时也不希望自己的球队太过年轻,那样会缺乏经验且容易冲动。

我读过一些关于我离开曼联之后球队状况的文章。有些人会认为我给曼联队留下了11名行将就木的老家伙,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在2012—2013赛季伊始,我压根儿就没有退休的打算,并且一如既往地专注于球队建设,以确保我们能够赢得未来的比赛。那个赛季结束时,我们球队的平均年龄不到26岁——在过去的25年里,我们一直保持着这个数字。

我们的球队里有一些30多岁的球员,而对于这一事实,人们诟病良多。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他们忽视了一点,那就是现在的球员都很会照顾自己,因此直到35岁或36岁还能保持很好的竞技状态。而这与25年前是截然不同的,那时我们还未注重运动科学和营养,没有现代化的训练方案和优质的草坪。2014年曼联队因为年龄问题没有跟33岁的帕特里斯·埃弗拉签订2年的合同,此举简直愚蠢至极。埃弗拉是去年尤文图斯击败皇家马德里进入欧洲冠军杯决赛的功臣之一,当时的首发阵容中有6名球员的年龄都在30岁以上。在2014年夏天,切尔西签下了36岁的老将迪迪埃·德罗巴,他在随后的一个赛季里出场40次,并帮助球队赢得了英超冠军和联赛杯冠军。

初到曼联之时,令我不甚满意的是球员的平均年龄太高了。因此我想怎样才能让自己的球队变得更强,并且对我们计划中的细节逐个进行分析:赛季前的准备、训练,赛季开始时的策略以及某一场比赛失利的原因。在1988年至1991年期间,我发现“时光老人”是我们最大的敌人,于是我告诉我们的老板马丁·爱德华兹对大龄球员进行甩卖。如果换作是今天,我可能会更早采取行动,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还没有英超联赛,也没有电视转播带来的大量资金收益,资金上往往捉襟见肘。我甚至曾经幻想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能够得到一些国际级巨星,激励他们追求更高的梦想,并提高他们的足球造诣。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我彻底放弃了这一想法,而是努力把尽可能多的年轻球员留住。于是,我们以40万英镑的价格卖出了27岁的谢斯柏·奥臣(JesperOlsen),30万英镑卖出了32岁的戈登·斯特拉坎,45万英镑卖出了29岁的保罗·麦克格拉斯(PaulMcGrath),17。5万英镑卖出了30岁的克里斯·特纳(er),60万英镑卖出了24岁的诺曼·怀特塞德(NormanWhiteside),并让32岁的凯文·莫兰(KevinMoran)和31岁的弗兰克·斯特普尔顿(Fraon)自由转会。此举为后续工作做足了准备,我可以开始重新调整球队的年龄结构了。为了填补卖出球员的位置,我们先后签下了24岁的加里·帕莱斯特、26岁的内尔·韦伯(NeilWebb)、26岁的迈克·费兰和25岁的丹尼·华莱士(DannyWallace)。面对问题,发现球员结构不当,对球队做出及时的调整,这一系列举动都为我们后续取得的成功铺垫了道路。当时我思考了很久才能面对现实,并卖出那些球员,现在看来,当时我还是太犹豫不决了。后来,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我记得那种感觉仿佛是经历了一场大扫除。整支球队都得到了解放,而我一直好奇当时自己在犹豫什么。

让一个团队拥有良好的平衡性非一日之功,而是一项永恒的事业。我感觉自己始终在做出调整。虽然有时,不仅仅是调节一下制动器或者更换机油这么简单。我们需要与时俱进,而我们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每4年就会做出一次变更。20世纪90年代初,曼联队的球员都是英国人,并且十分强壮。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球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而10年后的曼联队招揽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天才球员。像C罗、纳尼和埃弗拉这样的球员能够在曼联踢球,在80年代末看起来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当一些很受球迷欢迎的球员状态开始下滑,或者是在球队中失去了自己的位置,我们将他们卖出时,批评声总是不绝于耳。要知道,我也不想这么做,而生活中总会有那丑陋的一面是你不得不面对的。1995年当我把保罗·因斯卖给国际米兰时,很多人写信指责我。球迷们不懂得我所面对的压力,我需要在队伍中腾出位置来留给尼基·巴特、保罗·斯科尔斯和大卫·贝克汉姆。另一名年轻球员本·索恩利当时看起来也是一名前途无量的球员,但是后来他在预备队比赛中受了重伤。我不希望失去这些年轻球员,事实上当时已经有人向我询问过是否会出售巴特。2001年,当我决定售出荷兰中后卫雅普·斯塔姆(JaapStam)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形。他当时29岁,拉齐奥队(Lazio)愿意花1500万英镑买下他,这在我看来非常划算,而且我知道我可以几乎不花一分钱就签下洛朗·布兰克(LaurentBlanc)。当我把这件事告诉斯塔姆时,那感觉糟透了,因为当时他的沮丧溢于言表。当时我们在一个加油站约见,显然我选的这个地方也不够好。虽然此后斯塔姆在其他球队也有优异的表现,但是对于曼联来说,这是一项明智的决定。而今看来,当时将他卖出正确与否还是有待商榷的。

每一名球员都应该明白他们就像是拼图游戏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拿走任何一部分,整个拼图就坏掉了。每一名球员都应该了解自己队友的才能和优势。在足球比赛中,往往是8名球员带领球队取得胜利,而不是全部11名。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在状态的时候,要想11人都有完美表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40年的执教生涯中,我带领球队参加了2131场比赛,其中仅有约20场称得上所有人都有完美表现。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1994年足总杯的第5轮,我们对阵温布尔登队。当时,温布尔登正值巅峰时期,球队中不乏大腕,足以碾压任何球队。而就在那场比赛中,我们始终掌握着控球权,并且在一次精妙的传球配合之后打进一粒入球。这种堪称艺术品的比赛实属罕见。如果说对阵温布尔登队的这场比赛不值一提,那么大部分人应该还记得2007年欧冠14决赛上,我们以7∶1横扫罗马队。那场比赛是球队规则和堪称完美的团队合作的最好证明。

事实上,很少有球员能够始终保持一个好状态。有的球员可能在这场比赛打进多个进球,但是下一场却颗粒无收。有的后卫在一场比赛中的防守堪称完美,而下一场则可能被红牌罚下。每个赛季铺天盖地的比赛让球员们很难调整好状态。在欧洲顶级联赛中,球队需要在赛季开始前打6场比赛,此外,根据杯赛进行情况和欧洲赛事制度,每个赛季要打55—65场比赛,持续9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每四五天就会有一场比赛。而且像曼联这样的球队,几乎所有队员都会代表国家队出战,每个赛季又要多踢8到10场。

无论球员在训练中如何小心,我们如何对他们呵护有加,还是很难让他们在每一场比赛都处于巅峰状态。对于年轻球员的使用,我一向很谨慎。在他们刚打比赛的前两三个赛季,不会有太多出场机会。虽然他们的积极性都很高,但是那时他们的身体和大脑都还在发育中。同时我也不希望他们认为在一线阵容中站稳脚跟易如反掌,让他们对比赛如饥似渴总是好事情。保罗·斯科尔斯在他进入一线球队后的三个赛季里,仅参加了38场比赛,受伤仅是部分原因。另一方面,那些步入事业黄昏的球员也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们需要更长的时间养伤,而且经常会因旧伤复发而不能比赛。在我执教曼联的岁月里,有些球员是绝对靠得住的,他们时刻待命,并且能够参加赛季中大部分的比赛。他们是巅峰时期的:史蒂夫·布鲁斯、丹尼斯·埃尔文、布莱恩·麦克莱尔、马克·休斯、加里·帕莱斯特、德怀特·约克、埃里克·坎通纳、大卫·贝克汉姆、菲尔·内维尔和帕特里斯·埃弗拉。

建立并运营一支球队是一项永恒的事业。在漫长的赛季里,你需要应对的不只是伤病,更有时光老人会跟你作对。球队中总会有那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努力希望跻身一线球队;同时,也有些曾经的主力球员正在走下坡路。这就意味着一流的球队需要不断做出调整,即使教练天真地认为某些球员可以一辈子为他效力,也迟早要面对现实。我会不断地为一线球队寻觅新球员——或是土生土长的曼联人(这是我的最爱),或是来自其他地方的球员。每当我们碰到一位天才球员,都会面对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如果他来曼联,是否能比现任球员更好地效力于球队。无论是替补门将还是前锋,这一点都适用。我还有一个让自己实事求是的习惯,我经常会问自己:我们的一线球队中有哪些队员可以在皇家马德里或是AC米兰或任何冠军球队打上主力呢?这种思考方式通常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球队的薄弱环节。

在我组建球队时,我总是试图确保队伍中有几位能够打多个位置的球员。这样一来,在伤病困扰球队或是出于技战术需要时,教练可以拥有更加灵活的选择。吉格斯、内维尔、斯科尔斯和约翰·奥谢(JohnO’Shea)都是这种球员中的典范,他们可以踢四五个位置,且表现不俗。我看重的另一项品质是可靠性。我喜欢每场都能够出赛的球员。没有哪个集团的领导者希望自己的优秀职员一周仅能工作3天。足球运动也是如此,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喜欢麦克莱尔、埃尔文这样的球员,他们代表曼联踢了1000多场比赛。他们都是我得力的战士,但是显然他们比有些家喻户晓的球员还差一些。迈克·费兰也是这样的球员,他能够满足球队对他的任何要求。他可以打任何位置,在需要的情况下,能像一颗鱼雷一样盯防对手。

耐久性是另一个重要品质。史蒂夫·布鲁斯、加里·帕莱斯特、丹尼斯·埃尔文、大卫·贝克汉姆、德怀特·约克、瑞恩·吉格斯和埃里克·坎通纳很少因为伤病而不能出赛。1990年,马克·休斯在对利物浦的比赛中受伤了。我以为他需要休养1个月才能好,但是10天之后他就归队了。这种耐久性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因为这样一来我的选择会很灵活,并且意味着球队中各球员之间都彼此了解。1992—1993年的英超联赛上,在全部42场比赛中,有8名球员在多达40场的比赛中保持首发的位置。那个赛季,我迎来了执教曼联之后的首个英超冠军。

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球员虽然比20年前的运动员更健康、更强壮,但是比他们的前辈更容易受伤。在我看来,现在球场草皮的质量跟更高的受伤率有直接的关系。现在一流的足球场的草坪简直就像斯诺克台球桌一样平滑,这使得比赛节奏更快、更具观赏性。同时由于球员们在这样优质的草坪上更容易发挥,因此他们的持球时间更长,抢断更迅速,动作也更剧烈。因此球员们之间发生碰撞时的速度远远超过当年我踢球时的速度。所以,在一支球队中有一部分身体状况良好、能打多个位置的球员变得更加重要。

如果一支球队全部由富有创造力的球员组成,这样行得通吗?很多人会担心创造力意味着自我和个人主义,从而带来负面影响。自我意识很强的人往往有着很强的求胜欲,因此我认为这不是问题。如果每周六的比赛中都能派上11名极富创造性的球员,那简直是棒极了,然而现实并不允许这么做,因为你需要一个坚固的后防线来抵御对方的进攻。尽管如此,我还是会被那些富有创造力和攻击性的球员所吸引。这些球员能够发现一些其他人看不到的机遇。在足球场上,他们能撕破对手的防线,进行关键性的跑位,娴熟地给出一脚50码的长传,或是像斯科尔斯一样用短传来突破对手,抑或是像贝克汉姆一样进行超远距离长传冲吊。富有创造力的球员可以改变比赛并激励整支球队。当C罗还在曼联踢球时,我经常告诉他,他的任务就是创造机会。在2004年足总杯的半决赛上,我们的对手是阿森纳,我对C罗的要求很简单:“不要担心防守,专心进攻就好。”当时我们派上了3名中场球员,这给了C罗发挥的舞台和自由,可以尽情攻击阿森纳的防线。C罗、吉格斯、坎通纳和斯科尔斯都是能决定比赛的球员。一支由史蒂夫·布鲁斯、罗伊·基恩、雅普·斯塔姆、加里·内维尔、帕特里斯·埃弗拉、内马尼亚·维迪奇和布莱恩·罗布森组成的球队也许不会输球,但是也无法撕破对手的防线。当你的对手拼命防守时,进攻能力是至关重要的。能洞穿对手的只有少数极富创造性的球员。

1999年的曼联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那是一支充满创造力的球队,中场的斯科尔斯能够给出穿透性的传球、贝克汉姆则能够从边路组织进攻,而吉格斯的强力突破亦能让对手胆寒。在他们后面是永不服输的后场发动机——基恩。当然队中还有其他优秀球员。德怀特·约克是我们1998年从阿斯顿维拉签下的前锋,他能够打破对方的防线,制造看似不可能的机会,并且在门前的嗅觉十分灵敏。奥莱·索尔斯克亚、泰迪·谢林汉姆(TeddySheringham)和安迪·科尔都有为欧洲顶级俱乐部效力的实力。索尔斯克亚和科尔都是非常出色的前锋,而谢林汉姆在前场的传球也可圈可点。但是这些球员在天赋方面都不及德怀特·约克,他还为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充分开发了安迪·科尔的潜力,二人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998—1999赛季(曼联赢得三冠王的那个赛季),约克和科尔总共打进了53粒入球。

那些极富创造力的球员的一大特点就是容易感到无聊。很多时候,他们的问题并非出在傲慢和自满上,而是他们感觉不到拥有足够的挑战。斯科尔斯就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所有事情对他来说都易如反掌,因此每当我们在比赛中领先时,他就会开小差。他会在带球时玩一些花活,就像是在圣诞晚会上一样。我会告诫他:“斯科尔斯,严肃点儿。”他会很无辜地看着我,好像并不明白我的意思。但是他心里是有数的,当我们在比赛中遇到困难,需要他表现时,他总能不负众望。

此外,我对对方球队中那些富有创造力的球员也很感兴趣,我甚至幻想过他们能够披上曼联的战袍。阿森纳的丹尼斯·博格坎普(DennisBergkamp)、切尔西的吉安弗兰科·佐拉、齐内丁·齐达内(ZinedineZidane)、德扬·萨维切维奇(DejanSavi?evi?)、托特纳姆热刺队的格伦·霍德尔(GlennHoddle)和纽卡斯尔联队的保罗·加斯科因,这些都是我感兴趣的球员。巅峰时期的加斯科因是我平生见过的最棒的英国球员,当然要抛开博比·查尔顿。巴塞罗那的哈维、伊涅斯塔和梅西在过去3年里的表现简直可以获得米其林三星级,你甚至愿意光着脚走上50英里去看他们的表演。说到对球员的喜爱,在挑选最适合球队的球员时,我从不允许个人对于某个球员的偏好影响到我的判断力。显然,我跟一些球员相处得会更融洽,但是抛开个人感情,我最希望看到的是球场上那支无与伦比的球队。我认为作为一名领导者在做出这方面判断时一定要客观冷静。你并非一定要喜欢自己的球员或是你的管理团队,但是你一定要尊重他们的能力。

正如我之前所说,我们每4年就会对曼联进行一次重组——也许也只有那些最狂热的球迷会注意到这一点。例如,在1999年我们夺得欧冠冠军之后3年,当年夺冠阵容中的18人有10人离队;5年后,依旧在曼联效力的老队员仅剩下5人。这说明我们对每一名球员的能力都有客观的评价,而这却绝非易事,因为不少球员都为曼联打过数百场比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在阿伯丁时,如果我们取得了第3名,那么球员和教练都不会感到太过苦恼,因为流浪者队和凯尔特人队总是稳居前2名。然而对于曼联来说则截然不同,这支球队就是为了冠军而生。在团队建设中经常被忽视的一点是前辈们要对年轻人有足够的信心。足球是残酷的,在球场上你将无处遁形。每当有新球员来到曼联时,尤其是那些转会之后马上进入一线阵容的球员,他们往往会很不适应我们踢球的方式,尤其是在75,000名观众面前。2006年我们优秀的左后卫帕特里斯·埃弗拉来到曼联,他出场的第一场比赛是对阵曼城。他好像整场比赛都在梦游,最后我们以1∶3输给了曼城。在买入埃弗拉的同一个赛季,我们还从莫斯科斯巴达克队(SpartakMoscow)签下了内马尼亚·维迪奇,这2名球员用了大约6个月才融入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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