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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论行为的合宜性(第1页)

第一篇论行为的合宜性

第一章:论适宜

第一节同情

一个人,无论被人们认为如何自私,在其天性中却总是很明显的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快乐,虽然除此之外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同情,就是当我们亲眼看到,或者设身处地地想像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流露出的感情。我们往往会为别人的担忧而担忧,为别人的痛苦而伤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无需证明。这种情感与人性中其他一切与生俱来的感情一样,决不仅仅只属于德高望重的正人君子。虽然他们对此可能有着更加敏锐的感知力。即使是罪无可恕的暴徒,无视法纪的恶棍,也绝不可能全然丧失同情心。

因为我们不能直接体验到别人的感受,要想了解别人真实的处境,除了设身处地的想像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我们停止我们的想像,即使我们的兄弟正受到严刑拷问,我们会因为自己身处事外而无法感受到他们所受到的痛苦。感官从来不会也决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所能触及的感受,只有依赖于想象,我们才能感受到兄弟的感受,才能对他人的感受有概念性的认识。然而想像力也不会给我们更多帮助,它只能告诉我们,倘若我们身临其境的话会有什么感觉。而我们并不能真正了解兄弟感官上的信息,我们能模拟的,只是自己感官上的信息。依靠想像,我们似乎进入了别人的躯体,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忍受着所有同样的痛苦,仿佛合而为一。于是,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会体会到一些与之相似的感受。如此一来,他们的痛苦也会加载于我们身上,当我们承受着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痛苦时,那些痛苦也终于对我们发生了影响。因此,在想到他的感受时我们不寒而栗。由于任何痛苦或烦恼都会引起一个人的过度悲伤,所以当我们想像自己身处于同样的情境中,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也会产生同我们的想像相应的类似情绪。

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众多显而易见的事实可以证明,我们之所以能感受到别人所承受的痛苦,正是因为我们心中存有同情,设身处地地想像他人的痛苦。当我们目睹他人的手臂或腿正要受到攻击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将自己的手臂或腿缩回;当他人真的受到了攻击,我们也会对此有所感觉,好像自己也被攻击了一样。当观众凝视松弛的绳索上扭动身体来平衡自己的舞者时,他们也会不由自主地像舞者那样做出扭动的动作,因为他们感到自己正处在舞者的境况下,必须这样做。那些承受能力欠佳的人常抱怨说,如果他们在街上看到乞丐暴露在外面的溃烂和脓疮,自己身体的相应部位也会感到痒痛难忍。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是因为他们在想像自己正是那不幸的乞丐,他们对其痛苦的感受,传达到了身体的那些部位,因而造成比其他部位更强烈的反应。这种想像的力量足以在他们脆弱的身体上产生不适之感。与之相同,即便是最健硕的人,当他看到溃烂的眼睛,他的眼睛也会有所感应,那是因为在最健硕的人身上,眼睛——与其他任何人一样——都是最脆弱的地方。

不仅是那些痛苦和悲伤的情景能让人们产生同情,旁观者通过身临其境的想像,用心地去体会,就可以感受到当事人任何一种**。当我们观看舞台上的戏剧时,我们为自己关心的传奇主人公的成功脱困感到由衷的高兴,就像看到他们陷入困境会感到悲伤一样,看到他们得到幸福我们也会觉得快乐。我们像他们一样感激那些在危难之时不曾背信弃义的忠实朋友,怨恨那些伤害、抛弃他们的负心人,憎恶那些欺骗、出卖他们的背叛者。在每一种能够触动人心的感情上,旁观者的心情总能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而与受难者保持一致。

我们常用“怜悯”和“体恤”来表达我们对于他人不幸的同感。虽然“同情”原意与前两者几乎相同,然而现在我们用它来表示人们对各种情绪的同感。

在有些情况下,一旦我们注意到别人的情绪就会产生同情。即便并不了解其中的原委,**还是会迅速的由当事人那里传递到其他人身上。如果一个人将悲喜之情明显地挂在脸上,看到他的人便会有所共鸣。这就是为什么一张微笑的面庞能带给人愉悦;而悲苦的面容则总是令人黯然。

但事情却并不总是如此,有些情绪,在人们弄清它从何而来之前,非但不会取得人们的同情,反而会招致厌恶和鄙夷,甚至会触怒人们因而遭到攻击。一个人在盛怒之下的狂暴举动,在我们不了解原因时,我们不会设身处地地为其着想,也就不能体会到他的感受。于是,对于那些在发怒者震怒之下瑟瑟发抖的人——因为我们知道他们很可能会受其伤害——往往会得到同情。这样一来,我们便与他们处在同一阵营来反对胡作非为的发怒者。

因为我们能感受到人们悲伤或高兴的表情之下的痛苦或幸福,正是这些表情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使我们产生了相似情绪,但是只有去感受的人才会受到影响。而愤怒却不同,它强加在每个面对他的人身上,它会使我们联想到那些我们所关心的人和正受到它威胁的人。正因如此,由于我们对痛苦或幸福的感知会使我们对他人的命运产生由衷的关切;然而出于对愤怒情绪本能的反感,暴怒者很难博得人们的同情。在知道发怒的原因之前,我们对此大都会持反对态度。

在真正了解到别人悲伤或愉快的原因之前,我们的同情总是显得十分有限。显然,一个人的痛哭流涕也不过只是表现了他们内心的痛苦,对此我们也只能产生去关心的意愿,比如询问“你怎么了?”,这只是我们想要去同情,而并不算得上真正的询问。在我们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前,虽然我们会因为模糊地意识到他人痛苦而感到些许不安,甚至不惜折磨自己费尽心思地去揣测他人的遭遇,但是就算如此,我们的同情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与其说同情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情绪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了解到激发这种情绪的情景而产生的。在我们同情别人时,当事人往往全然不知。这是因为我们将自己设身处地的摆在他人的境遇时,同情之感自然就会出现,而当事人对此却并无知觉。对于别人愚昧粗鲁的行为,我们往往会替他们感到羞愧,尽管他们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合适,这是因为我们想像到自己如果做出那样的行为将会是如何的尴尬。

对于那些还存在微渺人性的人来说,在对人类生存构成致命危害的灾难中,理智的丧失是最为可怕的。他们对于人类这种最沉痛的悲剧抱有比其他人更深的同情。而那些身陷悲剧中的人们却可能浑然不知,甚至也许还在欢笑歌唱。由此看来,人们由于同情别人而获得的感情,也许同当事人的感情并不相关。旁观者的同情心必定基于自己健全的心智,即想像自己在清醒理智的情况下处于他人的不幸境遇中必定会万分痛苦,由此一来,旁观者便会对失去理智的人产生深切的同情,即便他所设想的情况从未、也不可能真正出现。

当一个婴孩身受病痛的折磨却无法表达时,他身边的母亲也会因此受到折磨。她想到孩子并不能表达自己的病痛,也许那痛苦正在向不可挽回的方向急剧增长,她将一切担忧联系起来,因而变得忧心忡忡,痛苦不堪。在母亲的心中,关于婴孩痛苦完整的想像会不停的折磨着她。可实际上,婴孩的病情也许并不严重,可能很快就会痊愈,而且由于婴孩并不会思考那么多,反而避免了很多忧虑与痛苦。但是成年人心中的笼罩着的巨大痛苦,却是无法用理性和哲理来克制的。

尽管死者的命运已无法改变,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仍会同情他们,不过触动我们的是其周遭的环境。我们看到的不是对于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来世,而是无法享受灿烂的阳光与清新的空气,终日躺在漆黑冰冷的墓穴中渐渐腐朽的可悲处境,我们想像他们从世界上慢慢消失,在亲朋好友间渐渐被遗忘,那将是怎样的痛苦啊!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对于如此凄惨的境遇,我们应该抱以最深切的同情,尤其是当我们想到他们正在被遗忘,我们的心情就会更加沉痛。因此,为了我们强加于自身的虚荣与哀愁,我们努力保持着关于死者的痛苦回忆,然而我们的同情非但不会给死者带来安慰,反而更加重了死者的不幸,最终我们所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当我们想到无论怎样宽慰死者的亲友,减轻死亡带给他们的愧疚与哀痛,对于亡人而言,一切都是徒劳,我们所做的只是在平添自己的忧伤。死者已安寝于地下,其处境绝不再会为世上的纷扰所左右,我们之所以会感受到死者身处在阴森可怖的墓穴中会产生的悲哀,是因为我们将自己的感觉置于他们所处的环境中,把我们活着的灵魂可能具有的感觉附在无生命的躯体之上,于是,对死者的同情与对死亡的恐惧便在我们身上蔓延开来。尽管这些设想中的情景在我们死后不会对我们产生任何影响,但我们生前却无法逃离它的折磨。而恰恰是因为这种恐惧产生了人本性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这种恐惧破坏了人们的幸福,却抑制了不义之举,为社会带来公平;这种恐惧折磨着人的内心,却捍卫了秩序,为社会带来保护。

第二节相濡以沫的快感

无论同情是因何产生的,或者说它是如何产生的,身处逆境时,没有什么事物会比看到别人发自内心的同情更能使我们快乐。同样,也没有什么比别人的冷漠表现使我们失望。那些自认为了解人性,喜欢片面推断我们全部想法以及情感的人,根据自己的原则,自以为全然理解这种快感和痛苦的原因。他们说,当人感到无助与软弱时,看到他人和自己有相同的情感,就会感到高兴,因为这个人确信会由此得到帮助而产生欣慰:反之,他就不会感到高兴,他人的冷漠会让他更加的无助和沮丧。但是,痛苦与快乐的感觉永远是转瞬即逝的,它们经常发生在那种毫无意义的场景中,因此显得格外耀眼,这往往不是刻意为之的。当一个人尽其所能地去逗同伴开心,却发现四周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他的俏皮话发笑,那么他就会感到不快和屈辱;相反,同伴们因为他的行为而欢笑,那么他会非常愉快并且产生很大的成就感。他把同伴的感情和自己的感情一并看作是最大的赞赏。

他人的同情可以产生快乐,无人回应则让我们失望和痛苦。当我们反复的阅读一本书或者一首诗歌直到自己无法再从中体会到任何乐趣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给我们的同伴朗读的劲头十足。对于同伴来说,它是新鲜的,即便我们已经对这本书失去了兴趣,我们还是会从同伴心中激发的快感而感到一种愉快,并且为一种如获知己的感觉兴奋不已。相反来说,如果同伴没有觉得有趣,我们会很失望,并且会失去向他朗读时的快感和欲望。这再一次证明,人们的认同与感情的一致是快乐的源泉,而他们的冷漠必然会使我们难过。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们的情绪高涨与低落的原因,但这不是唯一的源头。人们对我欢快的感情产生共鸣和认同,那么我会更加的高兴;人们对我的不幸所表示的同情,如果不能使我高兴,反而有可能加剧我的沮丧。一般情况下,同情既增加快乐也减轻痛苦。所以,当我们在不高兴的时候更想能找一个人一吐为快,这个时候出现的同情如同雪中送炭,比平时的关心更能安抚我们不安的心灵。

所以,为什么说最能让不幸的人感到宽慰的事莫过于找一个愿意倾听他们不幸的临听者。由于他人的同情,使不幸的人解卸下了一部分的痛苦,临听者感受着不幸者的悲痛与内心的焦灼,而且他们一同承担着痛苦,从而减轻了他们心灵上的重负。在倾诉的过程中,倾诉者不自觉地重新唤起了以往那些伤心与愤怒的回忆,因此痛苦,同时情绪也得到了宣泄,涕泪横流。当然,他们也从临听者那里得到了安慰,重新唤起的心灵的伤痛在他人的同情之下获得了更大的补偿,因此,倾诉者往往唤起痛苦大哭一场之后便如释重负;相对来说,对不幸之人最大的侮辱与挑衅莫过于轻视他们的不幸与对他们的不幸充耳不闻,由此激发出来强烈的怨恨与愤怒,这在置身事外的常人来看是不可理解的,但这种感情是真实的。因此,如果你不与人分享你的快乐或者你对同伴的快乐无动于衷只是失礼的话,那么你轻视、无视或不尊重来向你倾诉他们苦恼的人,就是粗鄙残忍的行为了。

爱是美好的感情,它可以给人带来愉悦,恨则只会让人产生不快,独自享受快乐应该得到理解,而独自承受着不快是很难做到的。因此,相较渴望朋友分享我们的快乐,我们更渴望他们理解我们的不幸与悲痛。当我们一帆风顺的时候,即使朋友很少关心我们,我们也不会太过于在意。但是一旦我们受到了伤害与痛苦时,如果朋友们都显得漠不关心甚至无视我们的不幸、轻视我们的痛苦,我们就难免为之怒火中烧。举一个类似的例子,我们往往对朋友的朋友并无多大的兴趣,而对与我们作对的人的朋友却很容易心怀敌意。这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就算我们对朋友的朋友抱有成见也会因为朋友和礼数而有所克制。但对我们不喜欢的人友好的人就用不着那么客气了。爱和快乐会让人感到幸福、内心满足的话,那么悲痛与愤怒总会让人耿耿于怀,这种感情强烈地需要别人的同情来籍慰。

对于向别人施予同情心的人来说,得知自己对别人表达的爱心可以使他人获得极大的安慰,那么我们是很乐于奉献和展示自己的爱心的,并且会在无法提供帮助与关心时感到自责。我们会对成功人士们表示祝贺,同样也会去安慰那些身处逆境之人。对于我们关系非常好的伙伴,虽然分担他们痛苦时自己也会产生些许不快,但是这些不快与我们相处的快乐相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如果我们没有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予关心以及安慰,那么相较于与他一起快乐来说,这会是多么一个不合格的朋友啊!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在朋友面前肆意地表达自己不适宜的情绪。因为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因为遭遇了不幸而失声痛哭,当我们换位去考虑他的遭遇后自己认为他不至于如此这般,我们便不会产生同情,认为他恶意博取同情或者懦弱无能。另一方面来说,假如有人会因为得到一点点小的好处就洋洋自得,我们也会瞧不起他,对他的欢喜产生不满。如果朋友听到一个俏皮话后狂笑不止,超出了我们的预计和承受范围,我们也不会高兴,甚至于大发脾气。

第三节通过自我感情与别人一致与否,来帮助我们判断其恰当性

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人情绪?那么什么样的表达方式才恰当?这并无标准,但是这里有一点是值得我们参考的:如果当事人的感情与旁观者的感情达成一致时,这对于旁观者来说必定是恰当的,并符合客观对象;反之,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去感受当事人的情绪,而觉得他不至于此,或者说与当事人的感觉有相当的出入,那么我们理所应当地会认为当事人的反应很不恰当。因此,当我们对这种感情开始进行体会,真心地认同了当事人的感情的话,就会很轻易对他的行为反应表示同情,反之,对他因此感情产生的行为就不会产生认同感。假设一个人对于我们的遭遇感到愤懑,并且与我们的愤怒或者悲伤的感情达成一致,那么他很容易就能认同我们的看法。如果他对我的遭遇产生了同情,那么他也会很自然地认为我的反应是那么地合情合理,我的悲伤是那么地真切。如果他人同我一起欣赏某件艺术品时,他的看法与我一致的时候,他必然会对我的赞美表示赞同。如果一个人和我一起听了一个笑话之后大笑不止,就算我笑的有失仪表,那么他也不会觉得我的笑声有何不妥。当然,相反的话,在这几个情景之中与我感受完全不一样的人们,在所难免的会根据彼此感情来判定,自然会出现一些差异,根据这些差异或者说尺度,对我多多少少会有各种不满,因为我们所产生的感情彼此全无吻合之处。

在很多情况之中,认可、赞同的下一步就是采纳、行动。如果我赞成一个观点,我理所应当会赞同你的看法,相反的,我会表示反对。我们赞同、采取他人的意见,通常都是因为他人的看法与我们的看法达成了一致。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感情。

有时在一些情况下,我们的理性认同一个观点,而从情感上我们并没有相应的反应,我们内心并无一丝同情。其实只要稍加注意我们就会意识到,在这种条件下,我们理性上的赞同依然来源于我们内心的同情。相对的,我们在日常的琐碎之事中,是不易被错误的理论所误导的,我们来举一个寻常的例子:我们往往会觉得有一个笑话非常的棒,朋友们笑的很自然很开心,但是我们自己并没有笑出来,因为可能那个时候我们正在思考别的事或者正在为什么担忧。可是根据我们对生活的经验,我们知道什么样的笑话会使人们大笑,而这个笑话恰好就是这一种的。就当时来说,我们自己的情绪是不会也不允许让我们发笑的,但是如果换作平时,我们会和朋友们一起非常舒服畅快的大笑,所以这时我并不会对朋友们的笑产生什么反感,我的理智会告诉我“怎么了伙计?那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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