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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第7页)

“刘七,就是送你回家的那个人,他说……他要娶你。”

“你发烧了吗?爸爸,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伸手去摸父亲的额头。

“英子,是真的,他说他从家乡出来,走了八百里,就是为了找……找个妻子。”

“让他滚吧,爸爸。别忘了给他点儿赏钱。”

“我已经给过他钱了,可他不要,他不要钱。”

“那你干嘛不打他,赶他走?”

“让伯格雷去找他谈,中国人怕洋人。”

“伯格雷跟他谈了,谈了整整一宿。伯格雷说,你们并不般配,英子还是学生,还小,还要继续上学,将来说不定还要出国念书,她是不可能嫁给你的。为了说服他,伯格雷还答应帮他祈祷,祈祷他能找到一个适合他的姑娘,能为他生儿育女的姑娘。可是他就是不说话,也不肯走。你知道,英子,我不能再让人打他了,会闹出人命的。”

“别往下说了,我明白了爸爸,现在你想让我嫁给那个乞丐了是吗?”

“当然……不是,可是爸爸这次真的遭难了,他跟我说了……关帝庙的事,他说如果你不肯嫁给他,他会把这件事说给全镇全县的人听……”

“伯格雷知道了吗?”我发觉了我语气的冰冷,我裹上被子,身上还是不停地抖。我看出父亲想抱我,可他的胳膊伸到半空就停住了。他停得对。

“他也知道了。为此他又去跟那乞丐谈话,伯格雷说可以雇他当校工,每个月给他一块大洋,可是他还是不同意,他说‘我啥也不要,就想带她回家。’你知道然后伯格雷做了什么吗?他跪下了,给那个叫花子跪下了,以上帝的名义求他放过你……”

“别说了爸爸,”我把被子掀到一边,坐起来,手撑着床,像头母兽那样瞪着眼前的父亲——

“我跟他走。”我说。

现在,我的新人生谜底揭晓了。我将跟着那个叫刘七的人走,做他的女人。

母亲回了娘家,我知道,是父亲串通舅舅家的人把她骗走了,她会成为我离开的最大障碍,所以必须支走。

父亲找来了一辆汽车,吩咐佣人把我的嫁妆搬到车上。不得不说,我父亲的确是按照嫁女儿的标准准备的嫁妆,折合成钱,那是很大的一笔,大到那个乞丐可以不必再做乞丐。

我走的那天,你也来了,伯格雷。你更瘦了,你挑着那件越来越肥大的法袍,身体似乎不堪重负。你额头上怎么有一块淤青呢?你年纪越来越大了,伯格雷,你得照顾好你自己。你的上帝是不可能像个女人那样照顾你的。

我跟你无关了,伯格雷。

你不会再见到我了,伯格雷。我知道你不会去看我的,正如我也不可能再回到这个地方。

父亲拥抱了我,他的脑袋在我肩后突然**了起来,然后他就哇哇大哭。有人把父亲从我怀里拉开,这时我才看到他张着大嘴号啕的样子。当他挣脱了其他人,并没有向我奔过来,而是颓然倒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而我,就那么看着。

然后是你,伯格雷。你向我张开了双臂,我突然发现你的眼睛褪色了,再也看不到那种蓝——像是仰着头看了足足有十辈子最纯净的天空才有的那种蓝,如灯火一样熄灭了。

可我只是流了泪。

司机发动了车,准备拉我们到火车站。路上,我望着窗外的稻田和远处的山峦,沉默不语。那个乞丐也没说话,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对银镯子,套在我手腕上,我没有抗拒,一动不动。我也不想问他怎么会有一对银镯子,我什么也不好奇。

列车轰鸣,喷出一大口浓烟。我和我未来的丈夫——就是这个叫刘七的乞丐——将乘着文明时代的交通工具一路北上,回到他的家乡,我将在他身下呻吟,为他一次次挺起大肚子,为他生儿育女。并与他一同死在那里。

注1:此句出处,是英国来华牧师伯格里的日记。(SamuelPollard,1864—1915),伯格里身兼牧师、教师和医师三职,并创建了能够书写的苗文,为当地苗族建了医院、学校和教堂。后因染伤寒逝世于贵州石门坎。他的最后一则日记写于1915年7月5日,“昨夜和今晨都在下暴雨。学校里的孩子们已经开始了他们的考试。”

注2:张恨水(1895—1967),章回体作家,“新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代表作《金粉世家》、《啼笑因缘》;秦瘦鸥(1908—1993),“新鸳鸯蝴蝶派”作家,代表《秋海棠》。

注3:这句话出自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稿。

2012年6月10日初稿

2013年4月28日定稿

于安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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