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骨碌爬起来,赤着脚走到里屋门口,愣了愣神,长吸一口气,抬脚把门踹开。
台灯开着。**的连云凤一丝不挂,躺得笔直,两手交叠放在胸前,就像躺在一具棺木里。
我的小家伙瞬间变得又粗又大,好似愤怒到极点反而频频点头的人,它牵引着我走向连云凤,好像提着菜刀的冯爱民走向他的仇人。
连云凤的配合出乎意料,我分开她两腿,手掌感觉到微微的抵抗,随即这团肉就松弛下来。一把锥子插入她的身体,那个地方湿润、灼烫。我像个驾驶着战机的死士,壮怀激烈,义无反顾,你死我亡。她的身体随着每一次撞击上下蹿动,胳膊悄然抬起,突然死死地搂住我,锋利的指甲刺入我背部的肌肤。
痛觉打开了闸门,随着最后的战栗,我一泻如注,翻身坠马,颓然如涕。
我躺在她身边号啕:“祸水,不碰见你他也不会出这么大事……”
灯光洒在她的脸上,泪痕斑驳,眼里还有泪水不断地破眶而出。我慢慢地松开揪住她头发的手,我放弃了揍她一顿的打算。
我从她身上迈过去,下床。她拉住我胳膊:“你就躺这儿吧,”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说,“我有点儿害怕,你接着骂吧,怎么骂我都行。”
“我在你这儿再住几天行吗?”她说,“就几天。”
“行,”我扶住门框说,“不过,等冯爱民死了,你就给我滚蛋。”
仍如从前,连云凤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我写作业或者看书的时候,她就在一边安静地坐着。话依然很少,目光中依然空洞无物。晚上点上蚊香,她就脱衣上床,我若进屋,她就分开双腿。除了冯爱民不在,一切都跟冯爱民在的时候一样。
一天夜里,我翻身从连云凤身上下来,就看见冯爱民站在门口。我一次次地跳下床,门关得好好的。当我上床躺下以后,就又见到他站在那里,抱着肩膀,漠然地看着**的人。似乎,冯爱民出入自由,入夜,他就悄然而至,天一亮,他就回到监狱里。
“我怀孕了。”有一天连云凤对我说她肚子里出了点问题,她说话的时候面色如常水波不兴。
“谁的?”我问,“是我的还是他的?”我们之间达成了默契,绝口不提他的名字。
我已经学过生理卫生了,按理说不应该犯这种常识性错误。连云凤肚子里的小东西显然是冯爱民的,即便是我的**善游泳、能长途冲刺、活力惊人,即便我和她的第一次就着床成功,那个小胚芽也不会是我的,我的**跑得再快也穿不过时空隧道。
“是他的,”连云凤的手在小腹上滑动了一下,“你得带我去打胎。”
“我为什么要带你去,”我说,“你自己去医院,钱我出。”
“你跟我一块去。”
“不可能!”我说,“你他妈爱去不去,你肚子里的种又不是我的!”
“你必须去。”
“我不!”
“你必须去!你必须跟我一块去医院!”
“你给我滚蛋,你今天就给我滚蛋,你他妈爱去不去。不去拉倒,有本事你就生下来,”我说,“没准是那工头的呢,你别想蒙我。”
“你放屁,你他妈放屁!”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不带我去……”
“反正……不管是他俩谁的,反正不是我的。”
“你是他朋友!”连云凤也坐起来,声音从未有过地大,“你不能不管我!”她哭了。
我坐在那儿瞧着她哭。许久,她止住哭,周身颤抖,连连抽噎,眼泪汪汪地望着我:“你要不跟我去医院,我就到你学校去,告诉你老师告诉你同学告诉你们校长!”
十二岁的冯爱军站在我面前,比起他哥冯爱民,他更像他们的姐姐冯爱兰。微黑的皮肤,额头很宽,狭长的眼裂,睫毛长而上卷,双眸澄澈。十二岁的冯爱军比他哥要高出半头,但人瘦,像他爹,微微地有点驼背。
“她叫连云凤,是……”我说,“是你哥的女朋友。”
她的眼圈先于脸红了,她向前一步,伸出手,又缩了回去。
我没理她,我搂着冯爱军的肩膀说:“走,哥带你吃饭去。”
“这是我和你哥常来吃饭的地方。”我带冯爱军到这家熟悉的小酒馆,点了一个水煮肉片,还有几个我从来没吃过、冯爱军更没有吃过的菜。
“你喝啤酒不?”
“我不会喝,小冬哥。”
村里有人通知他,冯爱民杀了人。冯爱军走了大半天,到县城的时候,天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