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丫头家里头穷得叮当响,原先那个开叉车的司机家里也没钱,工地上的大哥们心眼儿都不坏,说穷人们再不互相帮扶,这世道就要不得了。再说,又吃了傻丫头快半年的饭。”
“我问他们,咱们这儿都谁摸过傻丫头的屁股?他们说,掏五角的没摸过想过,掏一块以上的也想过也摸过。”冯爱民额上斜斜地起了一道皱纹,看上去有些愁苦。
“小冬你别着急,有空了我就教你开叉车,到时候我也给你找个开叉车的活,就不这么累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那光芒给你的感觉就是:不就是想当皇上吗?行,包我身上。
我也算个工人了,兼职。每天放学后,我就到工地干活,活不难,就是搬砖、筛沙子,给和水泥的工人打打下手什么的,只需要力气不需要脑子。钱也不多,不过我不在乎,我就是想跟冯爱民一块儿混。钱没了我大不了去找我妈要,我也想通了,她和她的姘头有抚养我的义务,虽然我不是他俩弄出来的。
我和冯爱民过了一段好日子,他有按月发的工资,我有林四海给我的生活费,不愿意吃工地上的大锅饭了,就找个小饭馆要个水煮肉片、两盘鸡蛋炒饼,再喝上两瓶啤酒,相当奢侈。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想都不敢想。酒足饭饱了,我们就骑着车在路上撒欢,间或遇到一两个骑车的女孩,我和冯爱民就猛蹬几下,伸手拍拍女孩的肩膀,她们就会回头怒目相向,我俩就品评一番,然后像两个各自为政的考官给出不同的分数。假如女孩长得有几分姿色,看着她们粉面含羞嗔怒着骂我们流氓,我和冯爱民就极满足、极放肆地笑;假如女孩长得丑,我俩就同步干呕,这意味着被我们品评的女孩分数超低,肯定是及格线以下。在这个游戏中我体会有二:
第一,冯爱民和我的审美观完全不同,我评高分的女孩长得相对清纯清秀,回眸一怒时眼波里有一抹不容忽视的忧郁。身材倒不见得非瘦不可,但绝谈不上丰满。冯爱民的高分姑娘都有乳有臀,乳不在挺,丰满就行,臀不在翘,肥腴就行。至于脸蛋,冯爱民标准更低,五官俱在就够了及格线,如果嘴唇再宽阔些再肥厚些,就算碰上极品了。我对冯爱民喜欢大嘴巴女孩有些忧虑—“就你那小脑袋瓜,这姑娘要跟你亲嘴,嘴唇就整个给你盖脸上了。”冯爱民不置可否,作着吞咽动作,好像正吞咽姑娘的口水,然后瞅着我,脸上绽开一朵傻笑。可不管怎么说,我也不能把我的标准强加给他,有人喜清汤挂面,有人无肉不欢,口味自选,丰俭由己。
第二,从后面看上去美不胜收的姑娘,回过头来通常让你特别失望,我把这种姑娘的后面叫“理想”,前面叫“现实”,不是有人说吗,理想和现实总是存有莫大的差距。有一次我俩追出一个姑娘二里多地,此姝头、颈、肩、背、腰、臀、腿无一处不美,看着她的背影,就能想到她的刘海、额、眸、鼻、唇、胸、脐、小腹、髋、足踝之美,我心跳加速,伸出的手绵软无力,像是打太极,不是拍而是轻轻放在她的香肩上,她猛地把头扭过来—我的脸和她的脸几乎贴在一起,一股浓烈的大蒜味沿鼻腔上行直冲脑子,我屏住呼吸看清了这女孩的五官,与那股大蒜味相得益彰,排列组合不恰当到极致的脸变成一帧锐利的底片穿过我的视网膜直插颅底,欣赏她背影时的眩晕感立刻消失,脑袋登时就清醒了。
我忘了哪个哲学家还是作家说:凡是美好的东西都具有烈酒或者毒品的效力,让你产生一种微醺的眩晕感。丑陋的东西此人没加置评,我想,丑就是一股刺鼻的大蒜味,有提神醒脑打消邪念的功效。
那段时间我和冯爱民阅美无数,但无一女可和我的表姐施雅相提并论,我渐渐对这个乐此不疲的游戏厌倦。
这之后冯爱民的一场恋爱让我更加想念我的表姐施雅,我疯狂地想有一个女孩在我身边,用温暖的身体覆盖我,用湿润的嘴唇亲吻我,用毛茸茸的眼睛望着我—一切都像冯爱民和他的妞那样。那阵子我试图从班里找到这个女孩,我遍寻不见,我疲惫地把施雅请回我的大脑和梦中。我揉她我搓她我含着她我咬着她我召唤着她,虽然她能让我喷涌而出,可她仍然是不真实的,梦里的施雅没有她身上的味道。
新来的“大厨”叫连云凤。比起她的前任来,此女当得起大厨之名。据有“口福”的民工说,傻丫头做饭基本就是拌猪食的水平,能做熟就不错了。好在大家都是穷苦人出身,不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更不会“割不正不食”,又不傻,看在傻丫头圆滚滚软乎乎的屁股份上,有几粒沙子也没什么,有几块石头也没什么。新来的姑娘虽然做的也是同样的青菜豆腐,味儿却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馒头蒸得像女人的奶子白而暄,包子虽然全素,但皮薄馅大,咬一口满嘴鲜香。即使是窝头,也是颜色金黄入口绵软,明显是心思绵密的人,把粗馇的玉米面磨得极细。青菜豆腐炖得极软却仍然成形,青菜碧绿,豆腐清白,菜汤之上史无前例地飘着一层油花,好吃了很多。油花的秘密是冯爱民后来告诉我的:“云凤把给工头们炒的猪肉切了点肥肉下来,每次都耗成油,攒在罐子里,炖菜的时候就舀几勺猪油进去,你说吃着能不香吗?”
除了不让摸屁股,这个叫连云凤的姑娘简直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连云凤的长相,恰符合冯爱民的评分标准—有乳有臀,乳丰满臀肥腴,脸大眼大嘴大,双唇肥厚,若接吻,可以把冯爱民的小脸覆盖。但人极羞涩,不怎么说话,也没有与其形象匹配的大嗓门。据说是因家境不好辍学,托了某个工头的关系来工地做饭。
她初来的那几天,我也很想捏捏她的屁股,在下决心把手伸向她的屁股时,我屡入工棚积攒胆量伺机行动。
一日,刚走到工棚门口,就见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家伙正把手伸向连云凤的屁股,她头也不回灵巧地躲开了,好像她的屁股里藏着某种感受器,留下老流氓那只手尴尬地停留在原来的位置。连云凤不出一声,也并不转过身来,仍然背对老流氓,两手还在案板上忙着,仿佛无事发生。但屁股明显收紧,肥厚脂肪下的臀大肌调整至预警状态。
老流氓一扭头发现了我,冲我挤了挤眼,歪了歪头,猥亵而神秘。他以为我刚进工棚,因此坦然地摆出一副已经得逞的无耻样子。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所有人改变了对冯爱民的印象。冯臭子攥着菜刀站在连云凤身边的那天,这个工地上的所有人都不再把他看成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是个爷们,一个轻易不能招惹的狠主儿。那天肯定是个礼拜日,逢周日我就在工地上干一整天,就可以拿全天的工资。我的记忆参差斑驳,然而思绪只要回到那一刻,就感觉血脉贲张。
那天累得要命,我偷了个懒,趁人不注意溜到墙外的一片树林里,躺在草地上,柔软和凉爽渐渐压过了周身的酸痛,迷迷糊糊地,马上就快睡着了。这时我听见有人喊冯爱民的名字,夹杂着骂街的脏词儿,声音凄惨,还带着哭腔。睡意顿时没了,我爬上墙头,见工地上围了一群人,中间正是冯爱民和连云凤。冯爱民手里的东西反着刺眼的光,从我处的位置看,像是拿着一面镜子。
是菜刀,根本不是什么镜子。我跳下墙头,俯身抄了半截钢筋跑了过去。我挥舞着钢筋劈波斩浪,人群迅速让开了一条宽大的缝隙,又迅速合围。“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们想干吗?”我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你们这帮老流氓给我听着,谁他妈逼要是再敢碰她的屁股,我就剁了他!”冯爱民没回答我的话,但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连云凤满脸通红地站在冯爱民身边,一双大眼睛潮乎乎的,一只手怯怯地拽着冯爱民的袖子。老流氓捂着腮帮子,酱油似的血不断从指缝里淌下来。其他的人有的怒气冲冲,有的脸上纯是一副看热闹的德性。这时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工头分开众人挤了进来:“都散了都散了,别围着,都给我干活去!”工头抬起双臂,轰鸡似的驱赶围观者。几个人扶着老流氓去缝针,他一边走一边口齿不清地骂骂咧咧。
“冯爱民,你把菜刀给我,小小年纪就动刀子,你他妈还想杀人啊你?”
我把钢筋悄悄扔在地上,从冯爱民手里摘菜刀,他攥得很紧,我拍了拍他后背,他的手松了,我接过菜刀,刀把儿向后递给工头。工头左手接刀,右手蛇立,迅猛无比地扇了冯爱民一记耳光:“还他妈反了你了!赶紧给我干活去!”
工头提着刀转身走了。冯爱民转了个圈扑通坐倒在地,我扶他起来,看到他眼里有泪光和菜刀的光芒。连云凤不见了,我一抬头,只见她的一瓣屁股隐没在光线黯淡的工棚里。
旁观者清。我怎么看都觉得冯爱民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冯爱民看连云凤的眼神毛茸茸的,冯爱民提起连云凤的时候眼神也是毛茸茸的,连云凤看冯爱民时,却毛也没有。当她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注意过她的眼睛,我形容不出那是什么含义的眼神,我只能说,是空的。而此时此刻,我敢打赌冯爱民并没有出现在她的脑子里。
不过这并不妨碍冯爱民得手。有一天晚上,他笑嘻嘻地塞给我二十块钱,极不好意思地说:“小冬哥,我请你喝啤酒,不过我就不去了,你多喝一会,别急着回来啊。”
“还有,你可别听我房。”
“你怕我把你听**了是吧?”
“哥,你别埋汰我了,去吧,整俩好菜!”冯爱民打开门,推着我往外走。
妈的。这可是冯爱民头一回叫我哥。
还是一份水煮肉片,一瓶啤酒。我坐在小酒馆里,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我的百会穴能感觉到老板戳来的目光。水煮肉片只剩下了红油油的汤,为了让老板继续不耐烦下去,我又要了一瓶啤酒、一盘煮花生米,大约有一百五十粒,一粒一粒地吃,能吃到半夜,半粒半粒地吃,能吃到第二天早晨,能吃到那个老板把眼珠子熬出眼眶砸在脚面上,能吃到冯爱民弹尽粮绝,像死狗一样瘫软在连云凤那堆白花花的肉上。能吃到我那间破屋子里,充满精液和汗液的味道,灯泡光晕的四周,**和飞蛾共舞。
酒还剩少半瓶,我仰脖干掉,晃晃悠悠走出小酒馆。街上起了风,少有的清凉。我脱下汗衫搭在肩上,再凉点再凉点,夜风,你吹吧,吹我的胸膛,吹吹我的裤裆。
不成文的协议顺其自然地达成—连云凤成为我的第二位房客,她和冯爱民睡在我那张两个单人床拼成的大**,他们身子底下是我妈买的鸳鸯戏水的花床单,脑袋下面是我妈临走时铺上的大红提花枕巾。冯爱民把沙发搬到外屋,这个逼仄的空间兼有厨房的功能,从此我就和锅碗瓢盆以及晚上出来觅食的老鼠睡在一起。对我而言也不是全无好处,连云凤的厨艺解决了我和冯爱民休息时吃饭的问题,此外她还负责保持我们房间的清洁。此外伙食费也不用我出一分钱,冯爱民一个人包了,他说话的时候有腰缠万贯的大款气象—“你把钱省着交学费,你把钱攒起来寄回家,你们两张嘴我包了!”
这是奇形怪状的一家三口,我、冯爱民和连云凤过起了日子。这两个加起来可能还不到三十岁的小东西,宛如一对一个炕头睡了五十年的夫妻—脱下脏袜子时,冯爱民会说:“云凤,去,把我袜子洗洗。哎,等会儿,冬哥那双一块洗了,他那袜子都能戳地上了。”发了工资,冯爱民会抽出几张拍在桌子上:“云凤,去买点儿肉,咱家该改善改善生活了。哎,等下,别忘了买几瓶啤酒,我和冬哥有阵子没喝了。”连云凤还是一如既往地言语简约,即使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与她的身材很不相称。她和我渐渐熟悉了,也说话,但是很少看我,偶尔的四目相接,脸就飞速地红了,仿佛突如其来的一团红云渗入皮肤。我发现,冯爱民的眼光也不是那么不堪。十八无丑女,何况连云凤还不到十八岁。
夜里,冯爱民也不再找个理由把我支出去。我趴在厨房的沙发上清晰地听着他们在**发出的声音。床腿和床板连接处的吱呀声,冯爱民粗重的喘息声统统传到我的耳朵里,可我想听到更刺激的声音作为**的素材,然而来自连云凤的声音一丝一毫我也没听见—我忽然觉得,冯爱民是在跟一个不存在的女人**。
什么是不存在的女人?女鬼吗?
那时,我的枕头底下压着一本缺了书皮的《聊斋志异》,无声无息的连云凤与《聊斋》中的游魂重叠在一起,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