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觉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一起赶到马厩。只见马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在一起,完全不省人事,马厩内的名驹和驯马师也踪迹全无。
“她们赶快叫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一无所知。显然,亨特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无论怎样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凭亨特睡在那里,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间训练,于是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放眼望去,他们没有发现失踪的名驹的一丝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这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
“在距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从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在附近荒野上的一块凹地中,他们找到了遇害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被砸得粉碎,显然遭到某种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大腿上也受了伤,那是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分明遭到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的攻击。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看得出他与攻击他的对手进行过搏斗。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昨晚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就戴着同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领带就是那个陌生人的。他确信这个陌生人从窗口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使得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不知去向的名驹,在发生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达特姆尔所有的吉吉卜赛人都受到了监视,却没有任何消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当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这就是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我讲述时没有任何推测的成分,尽可能不加想象。现在我来告诉你警署处理这起案件所采取的措施。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能力很强的官员。如果在他的禀赋里再加上一点儿想象力,他肯定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提升。他赶到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拘捕了他。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好像叫费兹罗依·辛普森。他出身高贵,并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赛马场上曾大肆挥霍钱财,现在是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匹预售员,以此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用总数5000镑的赌注赌银色白额马输掉比赛。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供出他到达特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同时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的。他不否认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但却解释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了那条领带后,他立刻面无血色,一点也解释不清他的领带怎么会落到被害人手中。湿漉漉的衣服说明他当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有铅头,完全可以用作武器反复打击,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致命创伤。可另一方面,辛普森身上却没有受伤的迹象,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可以表明至少有一名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而言之,案情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我将非常感激你。”
福尔摩斯凭借独特的分析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了解了大部分情况,但我依然摸不透这些事情之间的联系,或这些联系代表了什么重要的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期间,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随后自己割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很有可能,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有利于被告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另外,”我说道,“我现在还不清楚警察对此事的意见。”
“我担心我们的推理和他们的意见正好相反,”我的朋友返回正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费兹罗依·辛普森先麻醉倒看守马厩的人,用预先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由于没有马辔头,辛普森势必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连门也没关,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撞见了驯马师,也可能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双方就引发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反倒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随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了隐蔽之处,也可能在他们互相搏斗时,那匹马脱缰逃走,仍然漂泊在荒野之中。这就是警察们对此案的意见。尽管这种解释不大可靠,其他的说法则更不可能成立。无论如何,我到达现场后很快会查清案情,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有所进展。”
我们傍晚时分才到达塔韦思托克小镇。它看上去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地带。在车站上等候我们的是两位绅士,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卷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格外精神。另一个人身材矮小,看上去非常机警且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蹬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一脸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运动家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格雷戈里。
“福尔摩斯先生,我为你的到来感到由衷的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全力为我们探查此案,我愿尽我所能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回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发现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没有什么收获,”警长说道,“外面准备了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现场看看,我们可以在路上交换一下意见。”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案情,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打断插一两句话。我也很有兴趣,聚精会神地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用帽子斜遮双眼,抱臂向后倚靠着。格雷戈里系统地解释了他自己的意见,几乎完全符合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
“法网已把费兹罗依·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相信他就是凶手;但也知道证据还不确凿,如果案情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现有的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怎么解释呢?”
“我们认为是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作出了同样的推论。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相当多。他格外留意那匹失踪的名驹,又涉嫌毒害小马倌,案发当晚他还冒雨外出,携带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对他提出诉讼。”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驳倒它,”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把马从马厩中偷走呢?如果只是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他身上带有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最主要的是,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何况是这样一匹名驹!对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他自己怎么解释?”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我们从他的钱包里找到了。不过你提出的其他问题看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于解决。他对这个地区并不陌生,每年夏季他都要来塔韦思托克镇住上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那把钥匙在用完之后,可能早已扔掉了。那匹名驹可能在荒野中的某个洞穴或废旧的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作何解释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但宣称领带已经遗失了。不过本案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可以证明是他把马牵出了马厩。”
福尔摩斯竖起耳朵,仔细地倾听着。
“我们发现了一些足迹,可以表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曾在距离案发地点不到一英里的地方扎营。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如果我们假定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当辛普森被人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如果这样,那匹名驹现在不是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当然有这种可能。”
“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检查了塔韦思托克镇方圆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
“我听说附近不是就有另一家驯马厩吗?”
“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这一个情况。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在赌赛中排名第二,他们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一定很感兴趣。据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场赛事中投入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和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与案件有什么联系。”
“这个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吗?”
“什么关系也没有。”
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的靠背上,没有再说下去。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在路旁一座整洁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停了下来,穿过驯马场,不远处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周全是平缓起伏的荒原,布满了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向天边延伸,只有塔韦思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遮断了荒原。再往西去,还有一片房屋,它们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了马车。福尔摩斯背靠着车座,双目凝视着前方的天空,完全沉浸在冥思中。直到我过去拉了拉他的胳臂,他才猛然起身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也在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正在思考一些事。”他双眼炯炯有神,尽量控制着自己兴奋的心情,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我确信他已经掌握了一个线索,但我想不出他是从哪里找到那个线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