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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3页)

事实证明程洵也确实是发现了的。

前天晚上,厨房岛台还有个圆滚滚的柿子一样的马克杯,等他进自己卧室拿件外套的功夫,那柿子杯就不见了。

很显然,徐念溪拿走的。

但过了几天,又有一个,狗狗杯出现在茶几上。

这次它出现在他眼前的时间更久一点。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出门,那只狗狗杯还在茶几上,静静坐着。

显示出,她的主人,把它忘在外面一整宿。

程洵也对这些小变化都看在眼里,他没说话,也不做什么。

只默默地观察着徐念溪。

就好像观察着一只小心翼翼的蜗牛,它偶尔从蜗牛壳里探出自己的触须,看外面的风景,立马又收回去。

但时间一久,它似乎是确认外面是安全的了,也就不怎么着急收回触须。

果然,一段时间过去了,徐念溪的杯子出现在她卧室以外的地方,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

然后某天,又被突然反应过来了的徐念溪,一起收回。

但过了几天,房子某个角落,又悄悄长出个徐念溪的杯子。

而且说来也巧,程洵也每次都能和她的杯子来一场不期而遇。

这一切完整地,显示了徐念溪的防备心似乎在慢慢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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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以来,陈振第一次穿得规整,甚至还打了领带,抹了发胶,不复之前的不修边幅。

这会儿才看得出来,他其实挺年轻的,顶多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长着张很显小的娃娃脸,说他只有二十出头,也有人信。

姜颂传给徐念溪情报:“振哥要去求高中同学帮他找点业务。”

徐念溪愣了下:“老板和他高中同学熟吗?”

“不熟。”姜颂摇头,“熟的话,至于拖到现在才去吗?你看振哥还拎着酒。”

陈振正往外走,他个儿不高,平时话也不多,不善于交际。

这会儿穿着件不够合身的西装,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再配上右手大红色塑胶袋,上面印着关公坊酒厂。

整个人和体面、自然、拿得出手这种词没什么关系。

姜颂长叹口气,唏嘘道:“还好我不是做老板的料,要不然这么低声下气地求人,我可做不到。”

一连好几天,陈振都早出晚归,那个红色塑胶袋,一次又一次被拎出拎回。

显然对方,没接陈振的礼。

之前在译易达,都是单子主动找上门的,徐念溪从来没见过,像陈振这样,为了单子,来回求人,还不得其门的。

一时之间,公司气氛凝滞到极点。

她们受这种气氛影响,姜颂每天一有空,就皱眉捧着手机,不知道给谁发消息。

徐念溪则是忧虑更甚,睡眠也更差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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