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式虽有不同,可实际差别却几乎没有。
向氏感慨着温老太太的洞若观火回到了宜秋院。
她才坐下,庞妈妈便捧了一斛南珠递到了她面前。
“这是老太太晚饭后差嬷嬷送来的。”
“说是给筠姐儿的。”
轻捻起一颗南珠在手中摩挲。
质地浑圆,个大饱满。
向氏轻哼了一声,摇了摇头:“老太太是惯会使这些技俩的。”
这陆家与温家原是临村的远房亲戚。
温家先祖做官来了盛京,两家就失了联系。
后来温家落魄,回乡务农,陆家却靠着走街串巷行商积累了身家。
读书是个烧钱的活计。
那时温家已然落魄,偏温老太爷还是个体弱的读书人。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
所幸温老太爷少时相貌颇为俊朗,十三四岁又中了秀才,在乡下那等地方,倒也称得上是个香饽饽。
温老太太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入温家。
温老太爷继续读书,她则留在家中操持家务,抚养子女。
温老太太为人持重端庄,最是看重家族荣耀,她虽说偏爱自己嫡亲的孩子,却也从未亏待过庶出的二老爷。
温家的三位爷打小都是一起读书习字的。
若非后来其父过世,其兄撑不起家门,致使陆家落魄……
向氏叹了一口气。
陆家落魄,温老太爷便马上趁着长子婚事傍上齐家,这样的泼才,着实是有辱读书人之名!
将手中的珍珠放回原处,向氏对着庞妈妈摆了摆手。
“既是给筠姐儿的。”
“你且送去流霞院吧!”
仿佛陷入了一个悠长的梦境。
梦中,温聆筝似乎回到了定北侯府,回到了立心院中。
回到了,她百无聊赖地剪烛光,而他在桌前看策论的时候。
以至于她从梦中惊醒的时候,都还有些怅然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