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党”
等字眼后也都变了脸色,赶忙汇入逃跑的人流之中。
不消片刻,以7号车厢为中心的广阔空间如宇宙般空旷、死寂,无人敢靠近。
已经有人去叫警察了……想必用不了多久,大队警察就会包围此地。
李昱可不想让警察局变为自己的“旧金山之行”
的首站。
打定“速战速决”
的主意后,李昱紧盯“熊大”
,构想对敌之策。
一如方才对付“熊二”
那般,他与“熊大”
的间距很近,不能擅自把手伸到腰后拔武器。
忽然,他的眼角余光又瞥见一样有趣的物事——旁边的小桌上,也就是刚刚取来《堂吉诃德》的那张小桌上,摆有一支铅笔。
他稍作思忖,随即伸手拿过这支铅笔。
又是刚刚那个老头,跟土拔鼠似的从这桌下探出头来:
“欸,那是我的铅笔……”
“对不起借用一下!
我会还你的!”
李昱说着将铅笔立在另一张小桌上,笔尖朝上。
“看好咯,我将表演一个魔术。
接下来,我会把这支铅笔变不见。”
话音未落,他便向“熊大”
勾了勾手指,颊间满是挑衅的神色。
疼痛、愤慨交加之下,“熊大”
的整张面庞涨成绛红色。
他用力活动脖颈、双肩,发出“咔吧”
、“咔吧”
的令人牙酸的声响,随后“嗷”
的一声猛扑向李昱。
他与“熊二”
一样,都是拳击好手。
不论是脚步的移动,还是挥拳的速度,全都可圈可点。
只不过,就凭他这副业已受伤的残破身躯,根本就奈何不了李昱。
李昱瞅准“熊大”
的拳路,敏捷地闪躲。
若有武术高手在此,定能察觉:李昱对间距的把控相当老辣——他有意地使双方的间距维持在“退可守,进可攻”
的程度!
电光火石之际,李昱转闪为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