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奈尔作回想状,随后摇了摇头:
“没有,我没见过。
他是你的亲戚吗?”
“不,正好相反,他是我的仇人,我要找他算账。
我准备在旧金山长住一段时间,直到找着那个混账为止。
为了找到他,我跋涉了不知多少公里,才好不容易来到此地。”
简奈尔的眉宇间挂起几分局促:
“可是……我并不打算徒步回旧金山。
我接下来准备前往克利加火车站乘坐火车。”
她的言下之意,就是“你没法送我一程”
。
“那还真是巧了,我也准备乘火车去旧金山。”
“你也要乘火车?”
“我很穷,本打算继续徒步前往旧金山。
不过就在刚才,我有了乘火车的钱。”
在跟简奈尔聊天时,李昱的动作分毫不慢,很快就摸遍光头等人的全身上下。
李昱说他很穷,绝非自谦——他真的很穷。
在“初始小镇”
的咖啡馆里打工的那段时日,尽管老板从未克扣他的工钱,但薪水确实不高,温饱有余,存钱不足。
忙活了半年,仅仅只攒下12美元……这点存款,令人黯然神伤。
出于囊中羞涩的缘故,他舍不得坐火车,只能徒步前往旧金山。
因此,若从另一种角度来考量,他真该好好感谢“狼帮”
——多亏有你们,我的钱包终于鼓起来了!
就人数规模而言,“狼帮”
属于根本不上台面的臭底边,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却干着收入微薄的勾当。
纽约、芝加哥的大型犯罪组织走私一趟私酒所赚的钱,就是这些臭底边忙活大半辈子都挣不到的天文数字。
不过,“狼帮”
的富裕程度,还是大大超过了李昱的预想。
经过一番酣畅淋漓的“舔包”
后,他一口气获得一大把绿油油的钞票!
总计398美元!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398美元可不是一笔小数字,工厂工人的平均时薪才50美分,一块面包只需5美分,仅需290美元,就能买到一辆福特T型车。
有了这笔巨款,李昱在短时间内无需为钱的事儿发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