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知道林书豪是一名非常合格的板凳匪徒,但需要给他上场时间。
杰米林新秀赛季唯一的缺点是失误有些多。
但失误这个东西,比较难说,如果別人妒忌你,其他球员接球时反应故意慢半拍。
或者跑位不及时,很容易造成传球失误。
另外一点就是林书豪与球队主力一起训练的时候不多,他完全是救火队员,能打成这样表现已相当不错。
第二年到火箭,他的场均失误就大幅减少。
而且林书豪打球对挡拆依赖非常强。
他需要有一名机动性强的大个子球员与他配合,才能发挥出特色。
正巧,孙毅移动能力比泰森-钱德勒更出色。
他师承大姚,个人掩护能力极强,挡拆后根据情况可以顺下吃饼,留在弧顶或提到高位接球。
用三分或中投打击对手。
因为他丰富的进攻技巧,选择更多。
就算是库里真的再次受伤,有林书豪在,也不至於球队后卫无人可用。
孙毅毕竟是內线,没有一名传球出色的外线配合,打的会非常难受。
所以他才会提上一句。
费根想了一下道:“若是以前,以你的条件签1加1合同是最好的,但现在不行,因为有阿里纳斯条款。
不管你在联盟效力1年还是2年。
合同到期,其他球队和你续约,前两年最多只能开出中產合同。
后面两年可以开顶薪合同。
这样直接签约三年,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三年后和任何球队续约都不存在障碍,这是对你最有利的,不过我会儘量为你爭取一些激励条款。”
“可以。”
孙毅想了一下接著道:“还有件事要由你来解决,我还需要將一部分薪水转为一次性签约奖金,来处理个人財务问题。
签约下来我需要买套房子,在这里定居。
不可能一直住酒店或者租房子住。”
签约奖金是薪水的一部分,签约时直接发放,最多占合同比例的15%。这个奖金会直接计算到当年的工资里,在以后的工资中扣除。
並非额外支付。
“这不是问题,我会帮你解决。”
隨后,孙毅去別的房间休息,没有参与正式谈判。
他將谈判的事交给了费根。
费根与杰里-韦斯特、鲍勃-迈尔斯经过一番坦诚但激烈的討论,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份三年一千八百万美金的口头约定。
合同到期后,勇士拥有鸟权。
根据草案,孙毅新秀赛季场均上场时间不能低於28分钟,但也不能高於35分钟。
场均出手权不能低於十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