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萨斯州。
自来到堪萨斯已经过去了三天时间,除去阿福,来时有三个人,走的时候,多了一个。
这辆敞篷蝙蝠跑车只能坐两人,因此克拉克选择在天上飞。
见周围只剩不諳世事的小红仔,布鲁斯终於说出,憋了整整一天的话。
“墨比斯,假如,我是说假如,像拉斯。普廷这样的傢伙,很多吗?”
如果是一般人,蝙蝠是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
可他是墨比斯,他打破了布鲁斯认知中的一切,也拥有许多超出於认知之外的东西。
布鲁斯相信墨比斯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
事实也是如此。
墨比斯乐了,如果这个故事只叫做“蝙蝠侠”的话,他会轻鬆许多。
可显然这个世界不止蝙蝠侠,那么这就不得不提起一种名为“大事件”的东西。
指的是將许多超级英雄,集中在一起,才能共同解决的大问题。
所以墨比斯的回答是。
“我相信你会习惯的。”
布鲁斯则立马回道:“我现在就是在习惯的过程中,你很了解我,我喜欢…”
“防患於未然,谋定而后动。”
墨比斯隨口接道:“巧了,这一点我和你是一样的。”
开玩笑,能提前看出苗头並直接解决,谁愿意遭这罪呀!
“那么。”
布鲁斯逐渐图穷匕见。
“我觉得,解决问题本身,不光光要看问题,同时也要看解决问题的人…”
墨比斯面带微笑,再次接著话茬说道:“如果解决问题的人够厉害,那么问题就將不会是问题。”
“咳咳,所以…”
布鲁斯一脸专注开车,有意无意间,把他最终目的说了出来。
“问题是怎么让解决问题的人变强?”
“你有什么办法吗?”
老布鲁斯性格是比普通蝙蝠侠豁达了许多,可多多少少还是有点要脸傲娇的。
既然提到了正事…
“有,不只是你,我也需要。”
墨比斯此言不虚,融合媒介很强大,也很好用。
但是这种储存並使用的方式,就好像是一把枪。
厉害之处是他射出去的这颗子弹,而非他这个人。
自身强大才是真的强大,墨比斯没有忽视这一点。
可就如这个世界刚刚展开一样,拉斯。普廷又像是一把悬著的刀,墨比斯没有时间去思考怎么开发能力。
现在他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