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歌瞪大了眼睛:“八十?!”这下她可是切身体会到为什么陆南没有攒下多少钱了。
陆南接过铃铛,指尖摩挲着上面深刻的符文,道:“这刻的是哪尊神?”
周全凑过来瞥了一眼:“嗨,混溟玄空神尊。咱这行的家伙事儿,用主神的尊名镇怨气才更能镇得住。”紧接着他话锋一转,把铃铛往徐歌面前又递了半分,压低了点声音,仿佛在分享一个秘密:“姑娘,别看价高,刻了主神尊名的都是上等法器。你摇一下,听听这声儿——带着灵气呢,值这个价。”
徐歌看向陆南,后者对她点点头表示这个法铃确实值得买,然后才肉疼地掏了钱。
“徐歌妹子是个过日子的人!,只不过八十块钱买到的法器,在我这儿真是算便宜的了,”周全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蛊朱砂递给徐歌,“你身上带着的这个山鬼花钱,可远不止这个价呀,这种好东西,你是去哪里整的?说真的,我都想出钱买下来。”
听他这么说,这个山鬼花钱大有用处?这么珍贵的东西居然就被陆南随便当个护身符送给自己了?
后面陆南又花了五十买了两枚铜钱和几摞黄纸,走之前,徐歌还看了看其他的摊位,不少的法器自己更是见也没见过,周全说每个术士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和趁手的法器。
“那你最趁手什么?”徐歌问陆南。
周全抢着回答道:“陆南用的那一手符棍可谓是炉火纯青呐!”
“三脚猫功夫而已,”陆南笑道,“多亏了小时候在家里学过。”
陆南从小就擅长用棍棒,学的也是徐歌的父亲教授的挂门棍法,学成后的武力值是十分可观的,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保家护院的棍法后面会用来打鬼就是了……
“时候不早了,全叔,我们就先告辞了。”陆南道,“祝你生意兴隆。”
“行!”周全把二人送出了门,“不用跟我客气,记得下次再来!”
在周全“下次一定再来”的招呼声中,二人离开小巷骑上车,一路回到了员工宿舍。
徐歌回到502,把钢刀和法铃放到桌子上,那盅朱砂被陆南要走了,说是写符咒用,反正自己目前的灵力还不够写符咒,所以干脆就都给了陆南。
徐歌从抽屉里扒拉出一张纸,趴在桌子上开始龙飞凤舞地给家里写信。
爸妈:
我顺利和陆南碰面了,虽然过程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是最终成功在恒盛市住下了,还找到了一份和陆南一样的工作,能挣不少钱呢!
陆南就住在我对门,这么多年没见他,他个子真是窜了很多,人也更可靠了,就是以后也没办法笑话他比我矮了。
总之你们不用记挂了!
——你们的女儿,徐歌
写完后,徐歌将信纸叠了两下塞到信封里,随后往里面塞了十块钱,又在右上角贴好邮票写好地址,准备明天去车站的时候顺便把信和钱寄出去。
……
第二天,徐歌在邮局寄完信,跟着陆南来到了旁边的火车站。
白天的温度上升了不少,候车处很拥挤,徐歌抱着红布包,与人擦肩而过时能感觉到他们带起来的热风。
这是她第一次坐火车,她紧盯着铁道,有些紧张的攥着手里的火车票,好像一不留神火车就会跑走了似的。
陆南在一旁拽拽徐歌的袖子叫了叫她,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大摞符咒。
“我的天,你上哪儿弄来这么多符咒?”徐歌一脸震惊地看向陆南,后者的眼底有点发青,像是熬了一整夜,“你不会昨天一晚上都在画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