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人死復生这种事情都能够轻而易举的被接受吗……还是说这小孩缺心眼?
不过这种时代对家族这种抱团取暖的结构的確很看重,对方多次强调家人,大概这方面也有一定的影响。
换个和自己没血缘关係的人爬起来,反应大概就不是这样了。
“话说回来,您放走的那个傢伙要从这里前往荒石镇上的诊所,大概有著二三十公里唉。”
“德拉克製药公司的分部则更远。”
“他真的能活下来传话吗?”
柯文斯一愣,好像还真是。
且不说正常受到枪伤也很难走这么远,自己还把马给牵走了。
最主要的是血讖那血流不止无法癒合的效果,大概也能让那倒霉蛋体验到活活流血流死的极致痛苦了。
当时他只想著耍流氓不认帐了……忘记考虑这个问题了!
“这几匹马,还有那几把枪,明天就牵到那个什么荒石镇上卖掉,留个两匹就够。”
“嗨呀,反正早晚都要打交道的,你爷我可以自己去,也不是非得要他去传信嘛。”
柯文斯咳嗽一声:
“比起这个,你还是和我说说,那诅咒武器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哦,还有这地方到底如今变成什么样了?”
虽然休憩了,虽然战斗了。
但迷茫仍旧如迷雾般笼罩心头。
格蕾丝站起身来,在床头柜一通翻找之后,將一张地图和一沓旧报纸放到桌子上。
“虽然不是全部,但是这些应该够了。”
“至於诅咒武器嘛……”
“就是用那些巫邪的身躯作为材料,製作或是施加了诅咒的武器啦。”
柯文斯边听边將地图打开,赫然出现在面前的,是一片巨大的荒野。
上面歪歪扭扭的標註著哈克蒙德的字眼,北边是茂密的丛林一直延伸至雪山,西边和南边则是荒野的延伸,起伏的山丘和各种標註危险的符號完全占据了整个地图的边缘,不知是因为真的有这么大还是压根没人探索到尽头。
这些地方多多少少都有人类足跡的踏足,但最为密集的地区,仍旧是整个哈克蒙德东部那庞大至极的建筑群。
巴格伦公国。
文明,进步的世界。
虽然庞大,虽然富有生机。
但它的伟岸,在它所对应的,这片存在於整个公国西部的,名为哈克蒙德的巨大荒野面前,终究还是不值一提。
柯文斯皱著眉头在公国那边仔细搜寻,终於在一小块接壤哈克蒙德的区域內看到了名为“荒石镇”的標註。
“我们现在是在巴格伦公国的边境小镇里?”
格蕾丝点了点头。
“没有那个正常人会选择在荒野之上生存,哪怕时至今日,铁轨和个人公司已经盖的到处都是,我们仍旧无法征服那偌大的土地。”
“荒野到处都是危险,野兽,不法分子,对科技的力量极为反感的异教徒们……”
“但是这些都不是公国无法开拓的缘由,那些巫邪才是。”
“在王国历1606年的时候,哈克蒙德的大地撕裂出一道巨大的创伤。”
“人们称之为地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