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滚滚,尘土飞扬。
当洛阳那巍峨的城郭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时,刘奚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从离开洛阳到重返,这一来一回,竟已过去了六天。
难怪古人常说出行难,在这车马慢的时代,即便只是去一趟临近的新安,也足以耗费大量的光阴与精力。
回到宅邸,一切如常。
向潜早已带著在门口等候,见马车停稳,立刻上前迎接。
刘奚將一路沉默寡言的向纯介绍给向潜,吩咐道。
“这位是向纯叔公。先为他安排一处清静住所住下。”
“向纯?”向潜听到这个名字,先是一愣,隨即浑身剧震。
他难以置信地看著刘奚,嘴唇哆嗦著,似乎想確认什么。
刘奚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猜测。
“是……是那位……那位子期公的儿子,向纯?”
向潜的声音已经完全变了调,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
对向潜这样的向氏故旧而言,向秀这个名字的分量实在太重了。
不仅是名士,也是如今散落各地的向氏族人中,论辈分、论源流,都足以称得上是长者的人物。
刘奚安抚了他几句,让向潜情绪稍定。
又將先前在新安救下的孤女孙蛾,也一併託付给了莫延年的妻子看顾。
安排妥当了一切后,向潜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连忙稟报导。
“郎君,你不在的这些时日,荀家的荀蕤公子曾登门拜访。”
“哦?他来过了?”刘奚心中瞭然。
“知道了。我先去收拾一下,换身衣服。”
半个时辰后,洗去了一路风尘的刘奚,换上了一身乾净的常服,骑马来到了荀府。
还未到门口,刘奚便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同。
荀府门前的护卫,明显比上次来时多了数倍,而且气势也完全不同。
之前那个有些懒散的门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渊渟岳峙地立在门前,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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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奚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隨即微微一顿,落在了那些士兵的脚下。
只见他们脚上穿著的,赫然正是自己设计的靖武靴。
一抹玩味的笑意浮现在刘奚的嘴角。
很显然,有些人嘴上说著此乃胡人之物,十分嫌弃,身体却诚实得很。
军靴的形制並不难仿製,真正的关键在於两个核心。
一是在鞋底打上铁钉以增强抓地力与防滑性。
二是用多层皮革复合压制而成的厚实鞋底。
不过这东西耗资颇巨,光是那密密麻麻的铁钉和复合鞋底的工时,就远非寻常草鞋可比。
而眼前这些士兵,人人都穿著崭新的军靴。
很明显,他们乃是荀氏豢养的精锐私兵,是真正的部曲。
这些部曲,恐怕都是祖祖辈辈跟隨荀氏的家臣,忠心耿耿,是支撑起一个世家门阀最核心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