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直到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咔哒”一声,饭盒盖子被打开的声音。
傅骋眼睛一亮,不由地翘起嘴角。
小早没有生气!小早还会给他送饭!
小早还是惦记着他的!
小早喜欢他!
傅骋发自内心地笑起来,他跳下床,拿起林早放在床头的黑色背心。
怕手指把衣服划破,他特意收起爪子,握着拳头,把衣服提起来。
穿件衣服,更像人一点。
他还记得小早跟他说,要做一个体面的丧尸。
傅骋四肢僵硬,又控制不好力道,怕把衣服扯坏。
他干脆不去动衣服,他动自己。
傅骋掰了掰关节,把自己的胳膊掰开,从袖口里塞进去,穿好了衣服,再把关节掰回去。
这样就好了。
等他穿好衣服,林早也正好下楼来了。
他没有把门打开,反倒轻轻推了一下铁门,确认门锁好了。
林早还是有点儿怕他。
紧跟着,林早爬上长凳,打开窗户。
傅骋眼睛放光,一瞬不瞬地盯着窗口。
可是,林早只出现了一秒钟。
傅骋的送饭篮子被林早拿去做狗窝了,林早也没有给他弄新的篮子。